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通學步道不該被停車綁架:屏東孩子的安全應優先保障 中配及二代要補「除籍證明」困難多 移青陣要求台灣政府合理調整政策 【聲明】法務部人權退步走, 明年如何面對兩公約國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