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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7 承受不起的開學大禮,全教總反對延長教師介聘年資,呼籲教育部維持現制

20150227全教總新聞稿

承受不起的開學大禮,全教總反對延長教師介聘年資,呼籲教育部維持現制

開學第一週,全教總就接到許多老師陳情,抗議教育部將國中小教師介聘規定,從現行「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延長至「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

陳情老師直指,教育部的修法毫無人性考量可言,將使與家人分散兩地的教師繼續被拆散,這些遠離家人的老師之所以急於返鄉服務,有的是因為配偶未於同縣市任職、有的則必須照顧未成年子女與年邁父母,教育部的主事者怎麼這樣忍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在103年11月6日召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修正草案」會議時,全教總與會代表力主維持現有制度,反對延長申請年資,並於會議中提出:主管機關應特別考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須照顧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無法獨立生活,需就近照顧」、「其他特殊情形經學校校長核定者」等狀況,全教總對教育部一意孤行之施政作為表達強烈抗議。

教師必須為家庭因素往返奔波,很難不影響其正常教學,針對國中小教師介聘事宜,全教總提出以下建議,請教育部收回成命,以穩定教師工作士氣,維護學生受教權。

一、反對惡修介聘辦法,教師介聘應維持舊制,不應延長為3年。
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今年度的教師介聘作業應依原有規定辦理(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即可參加)。
三、依規定,縣市政府有權訂定更低的介聘申請年資,建請各縣市政府降低教師介聘門檻。
四、教師聯合介聘委員會組成應有全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以符教師法規定。

來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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