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教育部近日公佈修改國中小教師介聘辦法,教師請調年限規定從原本四學期(兩年)延長為六學期(三年),理由是穩定偏鄉師資結構。公告一出,引發許多今年準備申請介聘的教師反彈。今天(2/27)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偕同一對分隔台北、台中的教師夫妻檔,他們帶著四個月大的孩子在教育部前開記者會。「孩子成長期都不認得媽媽了!教育部缺乏人性的考量,為家庭因素奔波的教師,難維持教學品質。」 全教總批評教育部修法粗暴,舉牌呼籲教育部「不要懲罰家庭,返鄉服務的路不該如此遙遠」。會後教育部代表出面接受全教總陳情書,全教總呼籲維持舊制,建請各縣市政府有權制定降低教師介聘門檻。
教育部去年11月召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修正草案」會議,其中修正第12條介聘年限規定,教師們得多延長一年才能申請介聘。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教師申請介聘是基本勞動權益,雖在去年教育部有過一次以諮詢會議名義邀請全教總開會表示意見,全教總也有表達反對意見,但今年二月就粗暴公佈修正後辦法,讓原預期今年暑假滿兩年就可以申請介聘回鄉的教師們期待落空,家庭團圓夢破。張旭政說,教育部若要解決偏鄉師資流動問題,現行離島建設條例第12-1條就有規定老師要滿六年才能申請介聘,很多縣市在教甄時考試也有明訂,若在偏鄉地區教師要服務滿四到六年才能介聘。「現在就有機制處理,看不出教育部變動理由在哪?事先沒有知會,讓今年要介聘的老師情何以堪。」
任教於台中某國小的張老師與自己剛滿四月的孩子分隔兩地,孩子由夫家托養,其丈夫陳老師任教於台北市某國小。張老師今年滿介聘期限兩年,甫開學接到延長年限的公告,恐怕一家團圓得再等一年。張老師只能週末六日兩天北上與孩子丈夫團聚,每個月交通費至少五、六千元,省錢搭乘客運花上來回五小時車程。「每週與孩子見面親餵母奶時,孩子好像不太認得我。」陳老師則說,這個公告來得太突然,自己是看到網路上老師們反應才知道修改辦法。他說:「好不容易考上老師,為求工作穩定,今年的調動是夫妻期盼已久的事情。但教育部缺乏人性的考量,讓守法的老師無所適。」他提到,也有認識任教於新北市鶯歌、板橋等地的老師家住台中,想與張老師互相調動也無法,實感無奈。
另外,還有兩位預計今年要結婚、卻因超額調動問題而無法相聚的老師到場陳情。家鄉在南部的黃老師在台北市任教,曾因超額調動轉校服務,原本的介聘年資不能累計。黃老師的女友也在國小任教,等到黃老師滿四年後換成女友也因超額調動,現在恐怕得等女友在新校服務滿三年才能申請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