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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肯定縣府願回應,但仍不夠正直

肯定縣府願回應,但仍不夠正直

今日(3/6)上午<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協同在地居民、三位律師(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謝英吉、南投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柯紹臻、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及彰化縣醫療界聯盟,代表上百位律師、醫師、學者、意見領袖發表聯合聲明,呼籲縣長依法兌現承諾,宣佈雲林縣電業設備石油焦與煤之使用許可證,屆期不再展延。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回應,第一,縣府禁燒石油焦與煤之政策未改變,預計三月完成自治條例草案並召開公聽會,但在完成立法程序前,仍將依法審核許可證;第二,針對今年即將到期的三張許可證,在未完成自治條例立法程序前,將制訂作業準則從嚴審核,審核原則包括1. 廣納專家學者與公民意見,2. 許可證期限核給以兩年為原則,3. 核減許可量及排放量。

對此,本報肯定縣府積極回應,但相當遺憾縣府仍然迴避最核心、關鍵的問題:

1. 縣府是否願意承諾105年以後屆期之許可證,不再展延?
2. 今年屆期之三張許可證,在合理的緩衝期限以後,是否不再展延?

在今日由上百位律師、醫師、學者、意見領袖聯合發起的聲明中,已明確指出,許可證屆期後不再展延續發,早已是中央法規賦予雲林縣政府的法定權責,合法性與正當性十分充足,不僅是縣長一秒鐘就能讓禁燒實現的決定,也是雲林縣政府早該為人民生命健康把關的基本作為,前朝政府不作為,現任政府既然明確宣示禁燒,為何還把責任推給自治條例之立法?李縣長乃律師出身,實在不應知法玩法,有欺騙人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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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縣長如果連中央法規直接賦予的行政裁量權都不願積極行使,要如何讓人民相信縣長有決心?此外,對台塑而言,更是只會認定縣府『玩假的』,因為縣長一面說禁燒,卻又一面核發許可證,這豈不是在暗示六輕『談判協商』的空間還很大?且針對今年到期的三張許可證,縣府只說展延期限以兩年為原則,卻依然不願承諾兩年後不再展延,這形同暗示六輕:兩年還還可以再『喬』一次!如此,如何讓人民相信縣長的『正直』?

第三,針對許可證應該公開透明民主審議之訴求,環保局長表示會廣納公民意見,不排除任何可能,但依然不願明確承諾全程讓公民參與並於網路與電視全程直播。雖然我們肯定縣府願意傾聽民意,但仍然百思不解,公開透明早已是最基本的民主原則,縣府為何不願承諾,難道縣府顧慮審議公開透明,反而會對縣府與六輕的協商不利?如此,更讓人民對縣長的『正直』大打問號!

目前,李縣長似乎有決心展現出完全有別於蘇前縣長對六輕公害幾無治理作為之幫兇路線,但期待李縣長展現徹底決心,依法正直,立即宣佈許可證屆期不再展延!

來源:<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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