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4日教育部公布《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來, 各地教師陳情不斷,全教總自3月2日發起「反對惡修介聘辦法, 停止抹黑教師」,不算網路留言連署,至3月11日中午止,已有7 000位老師參加連署,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傾聽教師心聲, 暫緩實施介聘新制。
新法問題重重應暫緩實施 教育部新《介聘辦法》主要有以下問題:
一、修法程序有瑕疵:103年10月14日,修正草案預告保留「 因重大傷病需醫療」、「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得維持原規定申請,104年2月24日公告時卻取消但書。
二、未尊重教師意見: 全教總代表在會議中明確反對延長介聘年資為三年, 並建議特別考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 須照顧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無法獨立生活, 需就近照顧」等狀況,教育部均不採納。
三、未有緩衝期,嚴重侵害教師權益: 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修法多訂有日出條款,包括台南市、 高雄市等延長市內介聘年資也訂有緩衝期,教育部卻堅持新制「 立刻實施」,嚴重侵害教師權益。
全教總建議介聘新制應有2年緩衝期教育部介聘新制已嚴重干擾校園 ,全教總提出以下建議:
一、高國中小教師介聘均應維持2年。
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介聘新制應有2年緩衝期。
三、《介聘辦法》應考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 須照顧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無法獨立生活, 需就近照顧」等特殊狀況。
四、縣市政府可因地制宜訂定更低的介聘申請年資。
五、請教育部儘快召開高國中小《介聘辦法》修正會議, 根本解決爭議。 有關教師介聘問題,全教總感謝積極關心、提出質詢、 召開協調會的陳學聖、呂玉玲、陳碧涵、黃國書、蔣乃辛、何欣純、 許智傑諸位委員,全教總期盼教育部依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決議, 與陳學聖委員召開之協調會決議,暫緩實施教師介聘新制。
訊息來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