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仍然將女權五姐妹作為「犯罪嫌疑人」對待,呼籲予以取消
2015年4月14日 華人民主書院聲明 圖片取自Free Chinese Feminists
因為計劃「公交車反性騷擾」活動而被警方抓捕關押一個多月的「女權五姐妹」於4月13日夜間獲得了自由,我們和國內外各界人士一樣感到欣慰。
然而,我們獲知,五姐妹雖然被釋放, 但針對五姐妹的案件調查仍未撤銷,五姐妹仍然被警方作為「犯罪嫌疑人」對待,她們當前僅僅是被「取保候審」。我們認為,警方的這一對待方式既不合法、更不合理。
一、 「女權五姐妹」被抓捕時正在計劃「公交車反色狼」普法活動,3月6日、7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的理由為「涉嫌尋釁滋事罪」,但由於該普法活動尚在計劃中,並未付諸實施,所以完全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法律要件,根本不能成立。
二、警方4月6日向檢察院申請逮捕「女權五姐妹」時,將所涉的罪名變換為「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偵查方向是早在三年前「五姐妹」中的部分人員參與的「佔領男廁所」、“血染的婚紗”活動。顯然,警方已經明知拘留“五姐妹”時的罪名不能成立,為了把案件硬做下去而變換了無關的罪名和偵查方向,無疑是“先抓人後羅織證據”的違法偵查。
三、「女生佔領男廁所」活動和「血染的婚紗」活動都發生於三年前,前者是為了 幫助「內急」的女士,呼籲解決男女廁位不均衡的問題,後者是為了普及有關反對家庭暴力的法律。兩者都只是短時間的行為藝術,不以「擾亂秩序」為目的,現場既未滋生事端、也未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
而從事後效果來看,通過「佔領男廁所」這樣的娛樂化行動,還引起了媒體及立法者、為政者對「女廁排長隊」問題的關注和重視。僅在2012年,至少就有廣州、深圳、昆明、石家莊、南昌、太原等城市的政府部門出台了相關的舉措。年底,「佔領男廁行動」入選《中國婦女報》「2012年度‘性別平等’十大新聞」。
至於「血染的婚紗」行為藝術,也順應和促進了我國正在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
綜上所述,過去一個多月裡被警方認為「涉嫌犯罪」的女權五姐妹,所作所為非但沒有任何違法犯罪之處,反而是促進了我國女性權益的保護、促進了法治建設,理應受到表彰和嘉獎。針對她們的抓捕,顯然是一個冤案。當前,警方繼續將女權五姐妹作為「犯罪嫌疑人」對待,顯然是在繼續這個冤案。
我們呼籲警方立刻終止對五姐妹的刑事偵查,撤銷這一案件,停止對五姐妹“犯罪嫌疑人”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