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訴訟數十年、牽涉千名勞工罹癌的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美國無線電公司)公害職災集體訴訟案件,今天(4/17)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RCA前員工勝訴,被告RCA、湯姆森等公司共應賠償前員工新台幣5億6645萬元。面對這個判決,出席記者會的RCA員工拿著數名罹癌過世的員工照片激動不已,現場為過世員工默哀,對判決結果仍感到遺憾。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發言時雙手顫抖不停,向律師及曾出庭作證的專家學者表示感謝。律師團認為原要求賠償金額為27億元,今天宣判判賠數額過低;再者RCA公司早在民國87年間即脫產,自救會要求政府應協助受害勞工求償。本案涉及諸多爭點,律師團表示是否上訴將再與受害勞工討論。
RCA公司1969年在台設廠,生產電視機,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化學物質,1992年關廠後爆發桃園廠土地、水源受汙染,卻不被RCA處理,任意「毒」留台灣。不僅如此,進入RCA工作的勞工也接觸這些化學物質,導致千人罹癌,甚至死亡。
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向罹患鼻咽癌、今天無法出席聽判的同事黃春宨喊話:「阿宨,我們贏了。雖不滿意,起碼現在接受。」劉荷雲說,這次宣判僅是部分勝訴,表示RCA公司確實汙染了土地與員工的身體,必須付出代價。她認為判決金額不能彌補真實的傷害,集體診斷證明無法真實反映每個RCA員工、每個家庭多年來承受的折磨,即便沒有罹患重大疾病,生活卻長年累積壓力恐慌,過得也不開心。工作數十年碰觸的有害物質造成往後的精神折磨,更擔心下一代健康受到影響。「每個在關懷協會的會員都該得到賠償,一個都不能少。」
「台灣人的命如此低賤、不值錢嗎?我們對判決結果並不滿意,更希望台灣法院與政府應該更強硬的對RCA、湯姆森公司拿出態度加以懲罰。」劉荷雲一放下麥克風,便與長年協助的工傷協會成員抱頭痛哭。工傷協會成員賀光卍說:「我們可能只高興一天,明天又要走上街頭了。」賀光卍認為RCA案不只台灣關注,全世界都在看,全球經濟發展體制傷害了勞工、土地與水,如今台灣司法給了一點點的公道。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表示,RCA案歷經十年走到今天勝訴,心情相當複雜。超過500人員工及其家屬提起訴訟,已死亡的由家屬代替,還有很多罹病者治療中,沒生病的人則活在恐懼中。林永頌說:「RCA案勝訴在司法史上是一大突破,耗時十年的訴訟過程,在法庭上怎麼證明RCA公司使用有機溶劑與員工罹病的因果關係、時效如何認定相當辛苦。」他認為法院能夠突破這些困境判這個案件,往後不管對於外資跨國企業或台灣企業,將如何影響台灣土地、影響勞工立下一個很好的判例,對於保障勞工、土地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