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徵

大風吹,吹沒有土地的人 -桃園龜山大湖重劃案

文/公庫記者 羅真

桃園龜山大湖自辦市地重劃案於去(104)年農曆年前傳出迫遷,七十九戶居民陸續收到要求拆屋還地的公文,面臨可能流離失所的困境。受迫遷居民自行組織自救會,期望能讓社會看到他們的處境,並且瞭解現行土地法令對於「無土地產權者」居住權的漠視問題。一年來,陸續有三十餘戶居民無奈妥協搬離,然而近期卻又得知此案工程將展延,期程未知,剩下的居民仍將繼續繳租生活直到被迫遷的那一天。

 

兩種沒有土地的人

大湖重劃區位於中央警察大學一帶,介於新興街及忠義路之間,重劃範圍約7公頃,其中,國有地約占2.1公頃(30%)。在國有地與私有地上,都住著沒有土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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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龜山大湖自辦市地重劃案占地七公頃餘,深灰色區域為約略範圍(底圖取材自Google地圖)

一甲子以前,有許多來台軍人及其眷屬在龜山大湖地區軍營附近就地居住,形成眷村。眷村土地原屬國防部,後轉為國有財產署。此區域約有八成居民(包括榮民榮眷,或榮民榮眷轉手給他人)住在國有土地上,與政府簽租約及繳納租金,在租來的土地上蓋房子生活。

為了讓後代子孫能真正安居於此,榮民榮眷仍期待買下土地,因此居民陸續向國產署購地,然而,部份居民獲准,部分居民並未獲准,自救會成員牟騰烊的家即為一例。牟指出,二十年前向國產署詢問購地,卻未獲得正面回應,至今才瞭解,原來當時這些土地已被「重劃會」納入重劃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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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居民與政府簽租約及繳納租金,部分居民因重劃介入,未能順利購得土地繼續在此生活,也必須搬遷。

81年,桃園縣政府核定大湖自辦市地重劃案,這個區域依法便不得買賣。但已在此生活數十年的居民仍期望能購得土地,97年進一步拜託立委朱鳳芝召開協調會,期望政府能將國有地專案讓售,但最後並無下文。由於市地重劃所根據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國有地一律須參加重劃,因此一紙公文來到,國有土地上的租戶便要依法立刻搬離。

另一種沒有土地的人,住在私有地上。

龜山大湖一帶過去被劃為山坡地保護區,保護區土地不得分割買賣。然而,在50-60年間,大地主林姓家族的子孫看見許多落腳於此的居民有購地需求,因此仍自行將土地分割售出,但在法令規範下,兩方雖有簽署買賣契約,卻未實質完成過戶登記,因此購地者並未取得土地所有權狀,換言之,這群購地者雖然付了錢,卻沒有因此成為土地的「登記地主」。自救會提到,老一輩的居民沒有充分的地權概念,對他們來說,白紙黑字契約上就是載明我向你買了土地,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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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出具當年的買賣契約,契約明載建物基地買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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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購私有地的居民發現被告無權占有,向法院出具買賣契約澄清,但法院仍判定敗訴,僅告知「你們當年被騙了」。居民欲進一步追究簽約者,但已過法律追訴期限。 (104年4月1日攝)

69年,台塑集團向真正的「登記地主」買下整塊土地而後又售出,土地所有權輾轉落在一群同意開發的地主手中。依法,半數私有地主(同時其擁有超過半數區內私有地總面積)同意,便可組織「重劃會」,開始著手「民間自行辦理市地重劃」。在大湖案中,那些國有地與產權不清的私有地即一一被「重劃會」納入開發範圍。去年的農曆年前,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居民便陸續收到要求搬遷的公文、甚至被告無權占有。

 

一張公文,要七十九個家庭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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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4月1日攝)

綦小姐(左圖一)是單親媽媽,帶著三個孩子住在爸爸留下來的透天厝,但因位居國有地、國有地依法須加入重劃,因而被告知須拆屋還地。綦小姐說,對方甚至找來黑衣人脅迫搬遷,僅補償二十萬,當天看到綦小姐哭得淒厲才脫口加碼五萬,補償費共計二十五萬元。綦小姐如今帶著三個孩子與朋友在外租屋生活。

高齡九十五歲的陳老先生(左圖二)是數年前搬來的居民,同樣因國有地一律須納入重劃而被要求搬遷。陳老先生夫婦說,去(104)年三月下旬,陳老先生一人在家,已加入重劃的鄰居到家中帶走陳老先生,帶到桃園市簽約加入重劃。隨後自救會找來法律顧問,主張陳老先生遭受脅迫。

胡老太太(左圖三)一家人48年來到這個地方租地蓋屋,後來林姓地主的子孫告知地可以賣給他們,因此胡老太太於61年簽約購地。胡老太太淚訴不知道為何吃上侵占的官司,她向法院出具買賣契約,但法院仍判定敗訴,告知「你們當年被騙了」;胡老太太欲進一步追究契約上的簽約者,但發現早已過了十五年的法律追溯期。「地是我買的,不是搶的。如果是侵占,你們會讓我蓋嗎?」「重劃會」給的地上物拆遷補償為二至三百萬元,半年前,胡老太太無奈告訴我們「這個錢要我們全家去哪邊買房子住?」,但最終仍不敵官司壓力,全家現已搬離。

八十餘歲的陳老太太(左圖四)一人獨居,「重劃會」給予的地上物拆遷補償為四十萬元。陳老太太紅著眼說,「這樣要去哪裡住?而且女兒還會拿走我的錢」。自救會指出,像陳老太太這樣的獨居老人有十多位,有些只取得十多萬地上物補助,沒了房子根本無法生存,但「重劃會」跟市政府從未考量到他們。

牟騰烊(左圖五)說,「重劃會」成立二十多年來皆未曾與這群居民聯繫,「重劃會」的成立、申請計畫、開會協調、未來這個地方會如何發展,這群居民竟全然不知情。一張公文來,就要他們拆屋還地。

 

政府的角色? 

對於這群無土地產權者的困境,政府的態度為何?政府在整起重劃案中扮演何種角色?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回應,此案屬「民間自辦」性質,因此政府扮演的僅是「監督重劃會好好執行案子」的角色,會在必要時盡量協助受迫遷居民與重劃會雙方協調,目前已協助調整重劃範圍,有七戶國有土地上的人家不會被拆。「重劃後能讓一個地區有更好的生活環境,我們盡量在公利跟私利之間取得平衡」。

對於補償價值不足以居民重新買房生活的問題,重劃科表示,官方有一套關於「地上物」的補償公式,居民的補償低,有可能是因為他們既有房屋的材質構造在評估後僅有這樣的價值,但居民若覺得計算結果不合理也可以反映,地政局會在「重劃會」能負擔的範圍盡量協調。針對獨居老人問題,重劃科說,地政局的業務範疇不會對社福談到這麼細,但若「重劃會」向他們反映這樣的情況,仍會給予關注。

 

一年過了,又一年

距離收到拆屋還地公文,又一年過去了。去年九月,「重劃會」以一紙會議記錄再度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工程展延。自救會成員從鄰居手中取得會議紀錄,發現二十多年前就成立的「重劃會」,大多項目的施工進度百分比至今僅停留在個位數,居民質疑「重劃會」一再延宕的目的,也批評地政局未盡監督之責。對此,重劃科表示該項工程展延是為水土保持目的,有其必要性,而案子是近年才開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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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龜山大湖重劃案施工進度(104年9月資料)

然而,對於剩下的四十個家庭而言,遲遲未確定的開發期程,讓他們背負隨時可能遭迫遷的壓力,同時,仍要持續繳租生活,直到這塊土地有一天別人終於要來開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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