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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開庭時間|5月7日(四)上午9:30
苗栗開庭地點|苗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台北出發集合時間|5月7日(四)上午7點
這個週四(5/7),將是苑裡反瘋車二十名鄉親、聲援者被訴強制罪案的最終言詞辯論庭,苑裡反瘋車的抗爭一路走來,共有數十人被以強制罪濫權起訴,此案更一次有20人被起訴,可說是台灣司法打壓抗爭的指標性案件之一。兩年來,鄉親與聲援者們艱苦地對抗國家暴力與英華威的私人保全,迫使財團拆除不當風機,但現在勇敢的鄉親與聲援者們還在面對國家與財團英華威的訴訟追殺,對抗司法打壓的最後一哩路,請大家陪我們一起走下去!
102年4月29日,二十位苑裡鄉親與聲援者因反對德商英華威風力發電公司在距離在地居民住家過近的地方設置不當大型風機,嚴重危害居民健康、破壞海岸環境,因此發起和平靜坐抗爭。然而,政府與財團完全不願傾聽居民的訴求,當天苗栗通霄分局動員大批員警,以手銬和警棍壓制、逮捕和平抗議者;102年年底,這20位為了守護家園挺身而出的鄉親與聲援者,更遭到苗栗地檢署以強制罪起訴,如此大規模的濫權起訴引起全國關注,凸顯出司法在台灣淪為財團、政府打壓抗爭、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的問題。
強制罪的構成要件是對人施以「強暴脅迫」,試問,手無寸鐵的抗爭者們以和平靜坐的方式抗爭,如何能對國家和財團構成任何的強暴脅迫?而當警察以警棍攻擊抗爭者,以手銬反銬抗爭者時,到底是誰在對誰施加強暴脅迫?這個罪名根本是國家與財團用來打壓抗爭的工具!
去年有多件苑裡鄉親與聲援者被以強制罪起訴的案子獲判無罪,而前年鄉親與聲援者們抗爭的第18-1號風機,如今也已被拆除,證明我們抗爭的正當性。請各位關心苑裡,關心台灣人權議題的朋友,後天(5/7)與我們一起來到苗栗地院旁聽,讓法院看到人民的訴求,呼籲苗栗地方法院法官秉公審理,依法判決和平抗爭的苑裡鄉親與聲援者無罪,保障民主社會中最重要的抗爭與言論自由。
來源: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