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雲林《禁燒條例》15日開審 議長沈宗隆:議會當然支持,沒有反對理由

文/公庫記者 羅真

雲林縣政府上月將《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草案將在5月15日、18日以及6月11日、12日,共四日進行審議。對此,雲林縣議會正副議長皆表態支持通過,議長沈宗隆更表示「議會的立場當然是支持,我們沒有反對的理由」。

議長:議會立場當然支持

雲林縣長李進勇上任前提出「以乾淨燃料替代高污染燃料,雲林縣內電業禁燒石油焦和煤」的空汙治理政策,因而於上月推出《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盼縣議會順利三讀後落實禁燒。議長沈宗隆表示,議會的立場當然是支持,沒有反對的理由。副議長蘇俊豪亦提到希望環境越來越好,議會基本上應該都支持草案通過。

有公民團體質疑議會只排四日審議,要是該四日的出席議員未過半而導致流會,草案可能無法於本會期三讀通過。沈宗隆回應,「大會一定會有半數出席,審議的那四天不可能流會,議員都很認真,真的是多慮了」。蘇俊豪也說,「我們議會應該不會這樣子。如果是我,我一定盡快讓它通過,盡到地方的責任」。

蘇俊豪補充,「議會大部分應該都贊同草案通過,但公民團體最近用緊迫盯人的方式要議員表態,這涉及個人隱私,讓大家壓力很大。這種方式得到的回答,可能也不是議員發自內心的態度,今天就算是不贊同的民意代表,我們也不說他對與錯」。

議長:應廣納專家學者意見    環保局:可於議會上提出再辦公聽會

經濟部能源局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雲林麥寮電廠燃煤發電占全國需求的5.3%,若立法禁燒生煤,將影響我國整體能源配比及電力供應穩定。此外,經濟部亦提及地方若自行通過自治條例,可能會與中央法令有所牴觸。沈宗隆援引新聞稿內容,強調議員都不是環境法律相關專家,因此相關討論必須廣納更多專家學者意見。

公庫詢問,15日審議前會如何廣納意見?沈宗隆指出,議會只是監督單位,責任是審核自治條例,主責單位應該是縣政府,因此舉辦相關研討、推廣宣傳,這部分屬於縣政府的權責。

針對議長的說法,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回應,縣府方面已於上月13日召開廣納專家學者與公民團體的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後才將草案送審,行政程序已經完備;若議會認為需要聽取更多專家學者意見、需要再辦理公聽會,可以在議會上向政府提出。張喬維說,目前為草案審議階段,尊重議會審議,因此沒有向民眾推廣宣傳的計畫,若草案通過才會再作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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