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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踏程序參與、賴清德令民主蒙塵–台灣農村陣線嚴加譴責聲明稿

踐踏程序參與、賴清德令民主蒙塵

台灣農村陣線嚴加譴責聲明稿

昨日(5/14)台南市政府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爭議不斷的「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一案,會議進行至中途,主席賴清德竟以發言超時為由,下令動用警察權將尚未發言陳述的徐世榮老師及另2名自救會代表驅逐出場,並反鎖在樓梯間,限制其人身自由。台灣農村陣線認為,程序參與是民主國家人人理應受到保障的基本權利,縱使發言超時,也不應以完全剝奪參與權的方式將人民排除,甚至動用警察壓制、威嚇人民;更何況徐世榮老師根本尚未發言,賴清德的做法,嚴重侵害了人民的基本權利,無疑是讓台灣重回警察國家的淵藪,不僅為台灣民主做了最差的示範,也讓一向自詡為民主城市的台南金字招牌蒙上灰塵。

行政程序法第102條明確規定,政府在做成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之處分前,應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之機會。這裡所謂「陳述意見之機會」並非僅指形式上的列席與象徵性的3分鐘發言時間,而是必須落實完整的程序參與、充分的意見表達、誠懇切實的意見回覆與處理。自救會成員面臨家園被拆的徵收命運,是對其生命財產最嚴重的剝奪,其參與權保障理應更加完整嚴密;然而昨日賴清德在都委會上的做法,非但沒有落實人民實質的程序權保障,甚至連尚未發言踐行程序參與的其他自救會代表都一併動用警察暴力強行驅逐,連形式性、象徵性的參與都悍然剝奪,對民主原則的踐踏已經到了無可復加的地步。

賴清德自上任以來,不斷主打「開放政府」的構想,然而「開放政府」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則:資訊公開、程序透明、充分參與,在昨日的都委會上卻完全沒有實踐,取而代之的是封閉性的會議討論與被阻撓的程序參與。民主國家公共事務的推行,原本就需要透過社會上各種不同聲音長時間的討論,而非如賴清德昨日以市長身分主導會議通過結論、逕行動用警察權排除反對異見。對於此種近乎獨夫的傲慢表現,我們要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來源:台灣農村陣線嚴加譴責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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