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高教工會施壓成功 「29K」教師待遇條例暫緩二讀  週四進入黨團協商

文/公庫特約記者 許詩愷

立法院原訂今日(19)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條文允許私立大學自由調降教師薪資,淪為「29K」條款。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昨日起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靜坐抗議,號召各校教師加入反對行列,並致電向多名立委申訴,成功施壓暫緩二讀,預計週四黨團協商後,週五再行決議。

高教工會聲明,現有〈私立學校法實行細則〉第33條第4項中,明訂私立學校「準用(必須)」依照同等公立學校的薪資制度,新版《教師待遇條例》草案第17條,卻將此文改為「得準用(任意)」。高教工會秘書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工會的訴求非常明確,便是將「得準用」的「得」字拿掉,或直接改成「應準用」。

但教育部人事處長張秋元昨日回應,「準用」和「得準用」的意思相同,對私校教師待遇毫無影響,高教工會混淆了法律用詞。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便痛批:「問任何一位法律系學生,他們都知道『得』就是『得不』的意思,在勞基法中也有相關用詞。」今天教育部混淆視聽,賤賣私校教師權益,未來勢必連公立學校都會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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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和表示,他支持2012年的大法官釋字707號宣告「教師權益必須法制化」,因為台灣數十年來的教師待遇,都是透過各式不同層級,乃至地方政府各自的規定而來,但《教師待遇條例》不應切割公、私立差別,造成階級與剝削。陳政亮也指出,過去教育部曾發函各大學,必須調整兼任老師的鐘點費,卻又開放私校可和老師協商,不用直接調漲,可見教育部拒絕承擔責任,他質疑:「難道教育部不知道如今私校都在『向錢看』嗎?」

對此,高教工會兼任教師代表徐文路補充,去年兼任教師鐘點費依據過往軍公教的調薪比例,看似增高16%,卻忽略了歷年的通貨膨脹比例,實際上幾乎毫無調漲。他強調,私立大學董事會不斷喊著少子化和經營困難,開始縮減教育經費、販賣文憑,並過度放大自身困境,利用局勢逼迫國家鬆綁規定,甚至像「永達技術學院」一樣惡性倒閉,讓教師和學生陷於孤立,都只是為了「Cost Down」盈利。

而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台北藝術大學兼任講師顧玉玲則形容,「我們就像外包派遣工,待遇宛如製造業、服務業一樣受壓迫。」如今各校「不斷提升兼任教師人數」來降低勞動成本,政府卻繼續放任大學自由競爭、教育商品化,讓財團壟斷權力,將導致台灣教育的基石瓦解,大家必須主動站出來抵抗。

教育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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