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靜坐抗議:絕對拒絕修憲包裹表決
高度共識18歲投票權應優先出院交付人民複決
「十八歲投票權」這樣一個具有高度共識的議題,卻在5月20日的修憲委員會,超過十三個小時的會議後,最後在主席呂學樟委員尚未做出任何會議結論時,無預警片面宣布散會,導致討論破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國民黨企圖將「不在籍投票」與「選舉年齡調降」兩個議題綁在一起,並且聲稱不在籍投票是投票年齡降至18歲的「配套措施」,不讓選舉年齡下修的草案審查完竣,送出委員會。如此荒腔走板的舉動,無疑像是把十八歲投票權當作肉票綁架後再撕票,這樣不民主的程序,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提出嚴正的抗議。
為此,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號召青年及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在5月21日(四)早上十點起,發起在群賢樓門口開始靜坐,抗議部分委員持續用各式不同議題綁架十八歲投票權。聯盟主張反對修憲案採包裹審查與表決,應該一提案一審議、類似提案併案審查、共識高的修憲案應優先通過,不該將仍有歧見或尚未通盤審議之修憲提案彼此牽制或拉扯,如此易拖延進度使修憲變得一事無成。既然修憲委員會將所有的修憲提案分為九大議題,立法委員理應就各自議題各別審議,並參考民間舉辦的各式公民憲政審議會議的共識決議,將較不具爭議性且共識高的修憲提案送交院會,並在六月十六日前完成二、三讀,於明年交付人民公投複決。
一群青年才剛在立法院群賢樓外演出「十八歲投票權」綁架案,傍晚起就在立法院內直接闖關。南港高工張玿愷同學質疑,18歲投票權明明是我們的權利,為什麼會有政黨將我們的投票權當作他們政治利益交換的條件?再興高中黃倢恩同學表示,不知道這些立委到底在搞什麼,也呼籲立委們不要再做綁架18歲投票權修憲案如此離譜的事情,應該快點讓台灣青年公民的權利,可以真的像公民課本上所說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
5月21日(四)早上十點起,在群賢樓外開始靜坐抗議修憲包裹表決與現場助講,包括有: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葉大華發起人、公民憲政推動聯盟黃嵩立、經濟民主連合賴中強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副秘書長、公平稅改聯盟洪敬舒、民主鬥陣發言人吳錚、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賴品妤、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南港高工張玿愷、校園民主行動本部程士華…..(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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