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今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於立法院進行黨團協商,成功修改原先充滿爭議的第十七條內容,明訂私立學校教師的待遇「準用(必須)」同等於公立學校,並不得拖欠薪水,朝勞權法制化的目標更進一步。主導抗議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表示,這只是初步勝利,法條仍保留私立學校若和教師進行「協議」後,得以自由漲降薪水的空間,後續仍待關注,並呼籲大專教職員工們儘速上網辦理加入工會,團結捍衛自己的勞動權益。
高教工會秘書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分析本次成功阻擋「29K條例」的原因,關鍵便在於「團結」。工會提出非常詳細,經得起驗證的論點去說服大眾,得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支持,集結各級私校和公立老師共同發表聲明,並由工會成員不斷致電相關人士,最終讓立法委員正視本爭議的嚴重性。
但仍有眾多私校高層、董事會希望薪資彈性化,才能公然縮減經費,大法官釋字707號也規定教育部必須在2016年前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身為執行單位的教育部處於雙重壓力下,只得在決議中夾帶「私立學校可與教師協議」,為彼此留下後路。陳政亮強調,未來各工會要繼續團結,監督各項細則和實施辦法,才能避免私校與政府再度鑽漏洞。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透露,其實今日黨團協商非常順利,兩黨雙方都有「不該讓教師待遇走回頭路」的共識,因為目前私立學校積欠薪水的情況非常嚴重,教師異動速度也非常高。甚至有大學命令教授負責招生,招不到配額就要被減薪,她直言:「要倒的不該是私校教師的勞動條件,而是無法給老師保障的學校。」教育部應該儘快整併這些營運狀況差勁的學校,避免台灣辦學環境持續「僧多粥少」,並要用法律明確保障經營者、受僱者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