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翠護樹志工隊於去年十月到台北縣議會陳情,2009.9.25下午,在烈日豔陽下,社區的阿叔阿嬸再度走到縣議會前為校園內的老樹林請命!
影片來源:大暴龍
不會讓任何一棵老樹被砍掉! 文:江翠護樹志工隊
江翠老樹:救命啊!救命啊!
小鳥:發生什麼事了?
江翠老樹:江翠國中要建游泳池共構停車場,我們快沒命了!我們全部都要被除掉了!
「億」員乙:我當初是提議停車場要建在操場下面,可是不曉得為什麼,我的兄弟「億」員甲把游泳池拿去和停車場共構!
「笑」長:你們這些樹都沒有價值,都是「陰」的!樹不是都移來移去的嗎?不是嗎?
「億」員甲:今天不做,明天就沒有!我願意百分之百接受民眾考驗,我做錯了,我下台...
江翠老樹、民眾:下台!下台!...
江翠護樹志工隊於去年十月到台北縣議會陳情,2009.9.25下午,在烈日豔陽下,社區的阿叔阿嬸再度走到縣議會前為校園內的老樹林請命!
在和警方討價還價爭取到一點時間表達訴求後,縣政府僅派出一名教育局督學接見,志工隊以層級太低為由不願接受,雙方堅持不下,幸由歐金獅縣議員帶領,順利進入縣議會,並面見教育局長與交通局長。
教育局長:不會讓任何一棵老樹被砍掉!
教育局長一再保證:「學校在蓋工程,一定會兼顧學生的需求」、「絕對不會有任何一棵老樹被砍掉」,志工隊也向局長強調:「一棵都不能少」、「老樹林原地保留」的立場!
最後針對志工隊未申請集會遊行,導致警方二度舉牌後才宣佈解散一事提出說明:事實上,志工隊早於9.18即向江翠派出所提出申請,但派出所卻擱置未處理,志工隊直到9.23得知消息後,趕至海山分局補提申請,警方於9.24以書面通知志工隊,申請集會「不予許可」,理由為:已逾集會遊行法「6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期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