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高教工會揭露教師「限期升等」亂象 升等與解聘須脫鉤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大學老師被迫拼業績?沒升等就是不適任?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5/27)舉辦記者會,揭露台灣各大專院校教師「限期升等」條款造成的亂象。「限期升等」條款規定教師「若於一定期限內未能完成升等,則將解聘或不續聘」,例如助理教授限期六年得升等通過、講師被要求五年內升等等。高教工會近來接獲7-8件「限期未升等」遭解聘申訴案,有的大學一次有15-20位教師因限期未升等而可能被迫離開校園,僅有3-4位願意持續捍衛自己的工作權。其他因限期未升等而自辦離職的教師人數可能更多,恐怕已有數百位教師被迫當成「不適任教師」離開學術圈、大學場域,有的人甚至放棄再執教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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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理事長劉梅君表示,全台公私立大學與技專院校在2006年起紛紛實施「限期升等」條款,限期未升等之教師將解聘或不續聘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由於教師被解聘或不續聘必須是違反聘約情節重大,目前最高行政法院幾個判例表示,無法符合各校徵聘辦法,並不表示構成情節重大。她提到,要能升等,不光是學術領域有所成就,升等過程更是充滿政治、外力干擾等因素。「教師升等不順,不代表研究不好、不適任。限期升等條款對老師影響太大了,希望記者會後各大專院校要改變做法,讓老師們也能知道若被這個理由逼退,應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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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表示,學校因形式上要求,不純粹是以教師學術成果為內容來進行升等,而有各種手段讓老師無法升等,被迫離校,等同霸凌。他歸納因限期升等條款而受害的類型:「I期刊、論文形式、資深、派系、主管、裁員」霸凌。張鑫隆說,教師發表期刊文章受到限定,如ISCI、TSCI(台灣科學引文索引)等常常引用的期刊,但不代表不在某些期刊發表的論文就是沒有水準,但若無法在主流期刊發佈文章,則讓很多教師難以升等。期刊發布以論文形式為主,但藝術學院的展演型老師,其發表作品不全然以論文型式,卻被做同樣基準受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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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鑫隆提到,不一定按照學術成就來升等,教師升等充滿政治因素。大學場域經常發生資深教授控管系所內升等數量,反而有教學優良的教師不符升等被資遣;系所內分派系,因杯葛不同派系
而阻止升等,東華大學就發生很多行政訴訟案,是校內主管以升等控制老師,必須接受學校指導命令。最後,因少子化影響,學生不足,大學欲縮減人力,利用限期升等條款排除教師,達到減少人事支出的目的。

「限期升等」條款法源根據大學法第19條的大學自治精神,大學可以另訂解聘、不續聘規定。但張鑫隆說,校方仍不能違法教師法第14條,解聘教師須有兩條件:教師教學不力及違反聘約情節重大。以往學校通過解聘只要教評會通過,就認為「情節重大」予以停聘,有絕對裁量權。近來越來越多教師不符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判字第583號見解,違反聘約情節重大必須是事實認定,必須由校方及教育部付舉證責任。另外,開南大學案被解聘老師遭教評會投票通過解聘,法院判定「教評會不通過」不等同於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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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問題,不是老師有沒有認真做學術研究,而是將升等與解聘作連結。」張鑫隆表示,有些研究內容並不好,升等審查委員擔心限期升等條款讓老師失業,反而讓他簡單過關?這非學術期待;相反而言,有些老師學術表現好,卻因非關學術問題把限期升等當成霸凌老師的手段,也不是大家期待的。真正的解決問題是讓現期升等條款與解聘脫鉤,保障大專教師的工作權,也保障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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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公碩所研究生張媛婷說:「學校違法,學生要站出來反應;教師限期升等條款,可能侵害學生受教權。」張媛婷以學生角度表示教師升等條款對學生的影響。她認為從教師升等三項評分指標:教學、研究、服務來看,自然而然會讓老師可能「重研究、輕教學」。教學與服務的成績較易簡單獲得,但在一定跟相同的時間下,老師若沒衝出研究量就會失去工作,當然會擠壓到備課時間,或是找不出時間與研究生討論論文,學生教學品質如何兼顧?

張媛婷以師大學生身分在校內提起兩次案子,希望校方能夠組委員會檢討限期升條款,可能有違法疑慮,卻在校內程序委員會就被杯葛,無法進校務會議討論。她說,許多不適用限期升等條款的舊制老師會認為,限期升等條款會促進後進老師去做研究,提升學術研究環境的品質。甚至會說,學生不要因為被新老師影響,「幫老師找偷懶的藉口」,然而在舊制老師不關心、新制老師不敢出面的狀況下,師大學生的提案完全是自發性的行動。張媛婷說,學校研究品質與數量要提升,卻要用不具公平性的條款來規範新老師去衝量?而舊制老師不用?根據張媛婷與舊制老師的互動,老師回應有自我評鑑,但不會像限期升等條款這麼嚴格,更不會因為自我評鑑不好就失去工作權。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限期升等制度掏空技職體系,讓注重實作、教學功能導向的技專院校,被迫符合主要以發表論文為主的辦法,讓很多資深講師由於無法從博士畢業、升等,造成教學人才流失。「有著長期教學實務經驗的教師,被這條款趕走,不是在幫助技職教育,還是摧毀。」

另外,高教工會蒐集到老師觀察到的現象,限期升等制度讓老師變得自私自利,不願意把時間放在教學輔導學生上,因為太花時間了,教師寧願為了升等寫論文;課堂上考卷叫助教去改、批改作業報告只要有成績就好,還有老師不願擔負行政責任,或是跟學生保持適當距離。「這不是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假設,而是現實上就發生了!老師為了升等、保住工作,寧願將時間精力投注在保住工作的事情上。」老師們經常反應沒有學術自由,工作內容喪失決定權,由於發表主流的學術研究主題較容易上期刊、容易升等,不會想說要做冷門題目,扼殺了學術創造力的來源。「大家學術越來越像,被迫只能從事短時期內可以寫出論文的題目。學術自由被限期升等制度干涉。」老師們因此在心理上對工作學術失去熱情,變成「混口飯吃」。陳政亮認為,學術精神消失,要花更多時間來彌補,是很困難的,應停止已經實行近八年的限期升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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