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29 守護堀仔頭聯盟、好勁稻工作室、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Battao自主行動聯盟、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搶救菊元百貨聯盟、大龍峒文化工作室 聯合聲明稿
柯文哲上任後首次市政總質詢 民團共同呼籲議員救臺北文資
今(29)日是柯文哲上任後首次市政總質詢,柯文哲於競選期間曾言「城市的進步不是犧牲歷史遺跡而來」,由其欽點的文化局長倪重華上任時亦表示「舊的東西去了就沒有,但那是歷史與文化根基,你要重建不可能,應儘量把房子留下來,讓下一代能夠體會」,兩人日前共同出席蔡瑞月紀念活動時,柯文哲亦再次強調「會盡最大力量保存臺灣文化」,讓臺北成為一座「文化城市」,以上進步之文化政見打動許多市民,因期待一個更尊重歷史文化之首長,而投下手中寶貴的一票。但守護堀仔頭聯盟、好勁稻工作室(嘉禾新村案)、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文萌樓案)、Battao自主行動聯盟(新北投車站案)、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搶救菊元百貨聯盟、大龍峒文化工作室(陳悅記老師府案)等團體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柯P新政百日過去,柯市長在忙於處理「五大弊案」之同時,卻未注意到主管文化資產保存的文化局嚴重失職、怠惰、狀況外,辜負市民所託,致使代表臺北歷史之「文資五大案」,在面對開發與保存之爭時,並未追求真正進步之雙贏作法,導致因「城市的進步」之名犧牲的仍然是臺北的歷史遺跡!民團共同質疑柯文哲「文化城市」、「宜居臺北2050」之政見與願景是否已淪為空談,並發起臺北市議會聯名救文資行動,呼籲議員共同要求柯市府重視文資保存。
臺北歷史遺跡當前之共通艱困處境
日前景觀與都市設計界四大學會向北市府聯名陳情,要求儘速推動古蹟及歷史建築周邊景觀之相關保護。因近來多起新建案將嚴重衝擊城市天際線及歷史景觀,包括龍山寺、芝山岩、北門,及臺大校門口周邊等重大案件。無獨有偶,臺北文資界也有五大案件,亦因政府未積極思考新舊共存之都市進步發展思維,而面臨夷平危機,或恐淪為荒腔走板之假保存。暴露出臺北之歷史遺跡,正處於「全面性」而非「個案性」之艱困處境,遇到興建、都更相關之爭議,只有「犧牲委曲」,沒有「共存共榮」!各歷史遺跡更因政府長期缺乏宣導,而容易被地主誤解成「文化資產保存=阻擋開發、侵佔民財」,而遭人為破壞或一味反對。反而是深諳法令之建商、投機客,卻可長年玩弄文化資產為其增加私人暴利!
文化局消極怠惰 柯P政見已跳票?
民間文資團體痛批,掌管文史資產保存大責之文化局,在處理「文資五大案」等案件過程中,已徹底展現其對於文資保存與活化具體可用之職權作為,完全缺乏基本理解!文化局一再失職,已使臺北的文化資產保存與發展陷於重大危機!民間文資團體共同表示,希望臺北能朝向新舊共存、多元共榮之健康模式發展,並從歷史涵養中長出臺北這座城市無法複製之獨特驕傲。希望在臺北這座具有獨特歷史與民主自由之華人文化首都,任何重大爭議應經充分周詳之民眾參與及整體規劃,兼顧環境生態、歷史文化,為「宜居臺北2050」尋求城市發展之雙贏、永續,與創新經營模式。
民間文資團體共同提出四大訴求:
- 包含五大案等重大爭議文資案件,應突破重開發、輕保存之現況思維,重新尋求更能照顧歷史保存之替代方案,未來應依行政程序法加入聽證等民間可充分參與過程及監督之機制。
- 臺北市政府不能被動等待個案問題爆發,也不應僅歸責於單一局處,應從市長層級組織跨局處全盤啟動新的政策思維與協調機制,從未來全市發展最高指導原則「宜居臺北2050計畫」開始,所有新訂及變更都市計畫、都市更新與重大開發案均應充分納入文化資源護育與衝擊之評估,革除文化局僅被動列冊,坐視文資不斷滅失的官僚陋習,更加主動積極、全面思考臺北城市發展當前歷程中,如何保全整體歷史景觀、城市記憶,從而創造臺北市的宜居發展模式與市民驕傲。
- 臺北市將於明年成為世界設計之都,設計不只是口號,而是在真實生活中解決都市發展問題的關鍵,文化局與市府各局處應透過設計之都「不斷提升的城市」概念,處理都市發展與文資保存活化問題。
- 有鑑於文化局之失職、怠惰,導致眾多珍貴歷史遺跡消滅或深陷危機,呼籲柯市長應正視市民對於「文化臺北」之期待,撤換漠視文資保存、無法回應城市永續格局願景之不適任首長,並力促本市文資審議制度率先全國改革,比照都市計畫、都市設計、都市更新與環境影響評估等審議委員會,全程開放民眾與媒體旁聽及監督,並於會後即時作成詳實之具名會議記錄上網公開,拒絕黑箱討論,充分落實「公開透明」之「開放政府」理念!
文資五大案及其他個案簡要說明
一、臺北第一庄堀仔頭聚落
歷史價值:
堀仔頭聚落位於南萬華區,是唯一僅存以完整聚落紋理見證臺北漢人開墾史中「庶民生活」之重要歷史遺跡,可說是「臺北第一庄」,目前仍保有完整水文、古蹟、古井、老樹等歷史紋理。
主要爭議:
- 在文化局清查列冊卻不保護協調之怠惰情形下,堀仔頭被劃入都更範圍。
- 民間團體發現堀仔頭後,緊急提出兼顧都更與保存之設計方案期待市府協調,但市府為了不影響「現行都更方案」,而決定讓數百年歷史、至今仍有子孫祭祀之楊家祖厝「僅留立面,異地保存」。但沒有公廳祭祀之祖厝立面保存意義何在?
- 楊家祖厝中與地下水脈相連之百年活水古井,在未經正式現勘之情形下,竟也被草率決定「異地保存」。但離開水脈之古井如何保存?
主要陳情團體:守護堀仔頭聯盟 https://zh-tw.facebook.com/kuzitou
民眾連署頁面: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429102020二、臺北僅存自建型聯勤眷村-嘉禾新村
歷史價值:
嘉禾新村位於南中正新店溪水岸地區,是全市甚至全臺少見僅存之完整自建型聯勤眷村,聚落紋理完整,見證日殖時期都會公園計畫、二戰軍事基地、戰後聯勤通信基地與眷村等演變、以及與本省籍城鄉移民之融合歷程,是公館地區重要之空間發展見證,其保存價值早於2002年臺北市文化局委託聯宜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對當時全市69座老舊眷村所進行之《眷村文化保存調查研究第一期》中,即以3.125之綜合評分僅次於信義區四四南村之3.375及北投區中心新村之3.25,排名第三。在「資源保存狀況」一項,更與中心新村同以4分並列第一,顯見嘉禾新村之完整性,早在十年前就已被判定具高度保存價值。
主要爭議:
- 文化局長倪重華於上任前公開允諾上任後將邀請文資團體與媒體至各爭議點進行會勘,虛心向民間學習,但上任四個月以來從未於嘉禾新村案兌現(包含於1月13日由倪重華本人召開之暫定古蹟專案會勘等行程,均未知會提報單位參與),僅單方聽取特定地方勢力之聲音即草率做出決定。
- 文化局於3月17日召開之專案會勘排拒提報單位向文資委員闡述保存價值,且該次會勘不符劉維公局長任內會勘程序暫緩之理由,文資委員未進入前次文化景觀會勘時無法進入之大部分建物內部進行實質勘查,即完成會勘程序並逕送大會審議,顯有重大瑕疵。
- 文化局於4月9日召開未公開之嘉禾新村會前會,國防部旋即於隔日(4月10日)在文資會尚未就保存範圍進行實質審議前逕為完成拆除工程決標,並於4月13日始發出遲了將近一個月且無載明提報單位書面意見之3月17日專案會勘記錄,過程時序之矛盾啟人疑竇。
- 文化局長倪重華於4月24日主持第68次文資會時,在實質討論過程未對外開放旁聽之情況下,未對外述明緣由即作成僅登錄兩棟歷史建築之滅村決議,而未載明現場發言與實質討論內容之空泛會議記錄,更是遲了整整兩週才發出。文化局處理本案之過程中,完全違背柯市長「開放政府」之理念,甚至有私相護航特定利益人士與單位之嫌,徹底踐踏柯市長「公開透明」之施政價值。
陳情訴求:
- 臺北市文化局應撤銷具高度程序爭議之3月17日專案會勘記錄及4月24日文資大會決議,復將全區列為暫定古蹟,重啟文化景觀專案會勘,充分聽取提報單位說明保存價值。
- 待專案會勘完成,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應依行政程序法以全程開放旁聽之公開透明聽證模式復行嘉禾新村之文資價值審議。
- 臺北市政府「公館水岸計畫」專案小組將嘉禾新村全域納入地區再生之規劃考量,勿讓柯市長選前親自簽署之「嘉禾新村全區完整保存」承諾與「文化城市」理念淪為欺騙市民之跳票政見!
主要陳情團體:好勁稻工作室 https://www.facebook.com/JiaHeStudio
民眾連署頁面: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1102020745
三、全臺唯一妓運古蹟-文萌樓
歷史價值:
文萌樓起造於1924年,見證自殖民時期以來大稻埕作為臺籍人民聚集的情慾消費地景,1956年國民政府制定公娼政策,將部份性交易納入合法管理,文萌樓是領有營業執照的公娼館。1997年,陳水扁市長廢娼時,文萌樓作為公娼自救會(日日春協會前身),是發動大大小小數百場抗爭的反廢娼運動基地。2006年,在日日春協會推動下,被市府指定為古蹟。日日春承租後,由性工作者導覽至今,是全世界少有的、能自在且公共地討論「性」的社會教育空間,如討論小姐的勞動權利、讓身心障礙者開啟討論性權、各種蒙受污名者也能在此坦然出現,同時也能讓一般社會大眾思考性交易與婚姻/家庭之關聯。
主要爭議:
- 文萌樓古蹟指定的理由,在於它是公娼抗爭的「反廢娼運動中心」。然而三年前,文萌樓遭到變賣,投機客花330萬買下文萌樓的地上物(地主為臺灣銀行),企圖透過容積移轉以及參與都更,謀取上看3000萬的暴利!
- 作為臺北市第一起遭劃入都更範圍的私有古蹟(去年日日春成功爭取將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新屋主只想藉著古蹟賺取暴利,卻要把古蹟的推手趕走,提告迫遷公娼阿姨與日日春協會。甚至要求文化局出面,協調地主臺銀作容積移轉以瓜分利潤。投機客的種種作為,都在減損與破壞活古蹟的文化價值。
- 沒有公娼文化的娼館,文萌樓形同死掉的古蹟。公娼阿姨不但將無法為大家導覽文萌樓,講她的工作與勞動,公共的古蹟更淪為私人謀利的投機工具!
陳情訴求:
- 私利不應凌駕公益,請督促市府依文資法第24條徵收古蹟,不容古蹟淪為投機工具!
文萌樓投機客拿著性工作者、社會運動和大眾一起創造出來的公共財作為謀利工具,不惜將性工作者一腳踢開,葬送了古蹟的公共性!我們認為徹底遏阻古蹟炒作的唯一方法是依文資法第24條徵收文萌樓!讓文萌樓回到公共手上,才能徹底砍掉古蹟的開發暴利。
主要陳情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www.coswas.org
四、臺北僅存的木造老車站-新北投車站
歷史價值:
1913年為發展溫泉產業而興建的北投公園與公共浴場(今北投溫泉博物館)啟用後,為載運日漸增多的旅客,1916年由總督府鐵道部興築新北投線鐵道,提供便捷的交通設施,帶動了北投溫泉休閒產業的發展。「新北投」驛(火車站)附近逐漸集結成為「新北投」聚落(相對於「北投」),之後商業發展更超越了舊北投,鐵道可說是將北投溫泉產業發展推向高峰的一大助力。為發展觀光而鋪設的新北投線,刻意將新北投驛設置在北投公園對面,讓旅客一出火車站立即與溫泉產業的入口地標-北投公園銜接。與眾不同的是,新北投驛是臺灣鐵道史上最早的「T」字型終端式火車站,即鐵道與站房呈現90度角垂直。早年臺灣少有這樣的設計,是因為大多數的火車站都是路線中途的通過站,又或是未來將會有擴充延長,只有新北投火車站一完工,就確定是支線「到此為止」的終點,不會再往前延伸了。新北投驛不僅是「新北投」地名的由來,又是臺灣少見的終端式火車站,與淡水線最後的一座木造火車站,更具進入北投溫泉文化入口銜接點的重要歷史意義,至此新北投火車站重組於原址的重要性不證自明了。
主要爭議:
- 臺北市政府輕忽「新北投火車站」的文化資產價值
當文化局被指責草率處理新北投火車站的移動與重組計畫時,官員總是提出「新北投火車站並沒有文化資產的身份」。但事實上,當初在彰化臺灣民俗村的五棟從各地移來的傳統建築,一度被列為「暫定古蹟」,其中四座獲得「歷史建築」身份。但新北投火車站因將移回臺北市,而未獲得文化資產的指定,應是權宜之計!文化局便宜行事,兩度在彰化有暫定古蹟資格的「新北投火車站」回到臺北市,文化局便不願比照「文資法」相關的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進行修復。卻為了獎勵日榮公司的捐贈而依「文資法」附屬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給予獎勵。
- 新北投火車站在離原址五十公尺處轉向重建時,正是「新北投火車站回家」運動的開始!
- 若新北投火車站建築這次沒能回到原址,而是在離開五十公尺,而且轉向之後重建。試問這樣的結果,可能獲得「文化資產」身份的殊榮嗎?請參考「林安泰古厝」的經驗。早知結果是這樣,新北投火車站不如留在彰化,至少目前還能夠維持歷史建築的身份!
陳情訴求:
- 新北投文化與生態的地方運動是臺灣重要的經驗之一。例如在地長期運動累積所提出的「生活環境博物館/園」,成為許多地方學習的典範。都發局也因地方特色擬定「臺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地區細部計畫」,規範公園周邊新建建物時需進行材料與空間的審議,更指定某些地段需要與地方進行協商討論的機制。
- 在這個整體新北投發展架構下,新北投火車站回到原址的價值在於:如何恢復新北投公園與車站這組空間的連結性。透過火車站的畫龍點睛,將親水公園與車站聯結起來,透過軌道,這個空間可以跟臺灣的民眾的經驗連結在一起。這是一個動人的時刻!下了軌道,穿過車站建築,眺望山凹間的煙霧繚繞,山巒與親水公園在眼前展開。這是北投人的「原風景」。
- 新北投火車站回到原址將是臺灣文資工作三十年的重要里程碑。過去因為都市發展造成文化資產毀損無數,而新北投火車站也因為都市建設而遷移,這一次可以回到原址,反映的是整體社會價值的轉變。因此,積極建議新北投火車站建築可以回到原址,豐富此一全國的意義。
- 應重新檢討與擴大「臺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地區細部計畫」,以容納十年間所增加的文化資產內容,並依據目前的條件進行「生活環境博物館/園」計畫的擬定,重建北投文化的新的高點。
五、南港最後的黑鄉工業地景-瓶蓋工廠
歷史價值:
南港瓶蓋工廠鄰近南港車站及未來將落成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建築上除具日殖時期的TR紅磚與有樑上銘標示身分的檜木樑柱結構外,亦有許多於2003年撤廠後陸續(尤其在「URS13」階段)疊加之大師級彩繪作品與各種藝術、電影、音樂文化介入,提供這些行動獨特的場景與空間,也是電影、MV最熱門的取景地點,因為一連串的活動,讓南港社區有了可以聚集的空間,一同參與活動、營造社區認同感。廠區內亦擁有300棵原始次生樹林,其中有60多棵樹達保護標準,是南港地區絕佳的景觀休憩空間。如此具有當代次文化與昔日工業生產地景歷史融合之意象,在臺北市十分罕見。
原辦公廳(五月天怪獸主演之電影「九號球」中的冠軍撞球館)獨具特色外觀
主要爭議:
南港瓶蓋工廠目前因鐵路地下化之新闢都市計畫道路影響,將面臨廠區紋理遭開腸剖肚與樹群移除之危機,該計畫道路開闢之主要目的係為提供車輛行駛使用,然而周邊交通已規劃完善,其實質功能意義不明。同時伴隨此道路之開闢,將犧牲掉廠區內之「崗哨」(實為二戰時期碉堡)、「辦公廳(冠軍撞球館)」以及「鋁蓋大樓」,切除本區原有的脈絡,破壞南港瓶蓋工廠的保存價值和特色。工業遺產保留之目的最可貴處當是重現整體產業鏈,不能以單棟建築來思考,因此華山酒工廠、建啤、松菸乃至臺北機廠都完整保留了此生產線。而瓶蓋工廠是南港做為臺灣工業重鎮黑鄉時期所剩最後一個工業地景,更是全臺最大且年紀最老的瓶蓋工廠,此獨一無二的寶藏卻即將面臨支離破碎的慘狀。
陳情訴求:
- 因應柯市長開放政府政策,與周邊居民進行說明會,互相溝通,了解當地居民需求,兌現選前多次對「原地全區保留南港瓶蓋工廠」的親口與親筆承諾。
- 市府應主動將目前散落四處日殖時期文物和機具收回工廠展示,集合全南港被剷除的產業文化軌跡,讓這段象徵「臺灣製造」的工業歷史有個展演並啟發再造的舞臺,讓文化扎根,才有創意的生機。瓶蓋工廠以其獨特魅力至今仍吸引無數國內外觀光客翻牆前往,這裡將會是未來打算走向世界的南港,迎接外賓的一個重要文化窗口。
主要陳情團體: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 https://www.facebook.com/SaveNangangBottleCapFactory
民眾紙本連署:http://goo.gl/4hv5fr、雙語線上連署 Online Petition:http://goo.gl/TTjxqx其他文資案件
- 全臺最早的百貨公司-原菊元百貨店
歷史價值:
在社會意義方面,菊元百貨見證從臺北戰前到戰後,政權轉移過程之商業發展及社會流行文化史。百貨建築的身影響應各時期不同政權政策及時事的歷史畫面大量呈現於城市影像紀錄中,也廣泛出現在文學書寫及回憶敘事,包括戰爭時期糧食供給緊縮,市民在百貨中的食堂排隊領取配給香蕉;以及戰後由黨國接收做為軍職人員特惠商場,是城市集體記憶的重要地標。
在建築物本身的特色方面,菊元百貨店帶有裝飾藝術風格的折衷主義,與1930年代的世界商業建築潮流契合,大型跨距的展售空間、延續街廓騎樓空間特色的設計手法、在日照權觀念尚未引進臺灣前已採用量體退縮的階梯形量體設計皆為其獨步臺灣,也有別於稍晚於臺南及高雄開設的兩間現代大型百貨公司建築。還有最具話題性的空間元素──落成時還不多見,可由逛街民眾任意搭乘,稱為「流籠」的電梯,是當時來到臺北的必遊景點,地位可比現在的臺北101。
1979年的改建並未拆除菊元百貨建築主體,僅翻修外牆改為玻璃帷幕,現況雖外觀改變,內部仍保有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原建物構造,將來若環境允許、各方面條件齊備,完全具有妥善回復舊貌的可能性,事實上在臺北也已不乏許多在戰後大幅度改建,導致外觀風貌消失,但內部空間及建築構造尚存,而被指定古蹟永久保存的案例。從歷史價值、社會意義及美學角度,菊元百貨皆具有高度保存價值。
主要爭議:
- 經民眾提報後,文化局逕行邀集文資審議委員辦理現場會勘,行程未公開,未通知媒體採訪也未通知提報民眾,所有提報人皆於審議結果公告後才知決議,有違文化資產審議程序慣例。
- 審查結果未登錄歷史建築也未指定古蹟,為「予以列冊追蹤」,雖未違法情事,但對於城市重要文化資產處理態度不夠積極。
- 產權人國泰建設已談妥週邊鄰房都更意願,計畫拆除重建大型觀光飯店,隨時有拆除可能,期許文化局及早應對,積極處理取得先機,主動發揮為保留城市歷史環境把關之功效,避免再發生重要文化資產於列冊追蹤期間遭到破壞之遺憾。
主要陳情團體代表:搶救菊元百貨聯盟
活動頁面:全臺灣第一家百貨公司「菊元百貨」古蹟指定提報參考專區!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0152528780383618&type=1
- 岌岌可危的市定古蹟大龍峒陳悅記老師府
歷史價值:
古蹟陳悅記祖宅是當今世界上難得完整保留其硬體建築與軟體制度的宅第,其在臺灣運行至今兩百多年的歷史文化見證,因此保護文化資產與見證是社會提升的共同責任與義務,陳家宅第文化環境使子弟有了優良教育發展的合理成長空間,成為歷史文化不可多得的研究瑰寶, 也因為創建大龍峒陳悅記宅先賢陳遜言倡文教,興書院,發揚傳統漢人宅第傳承的祖宅生活文化與社會結合的優良文化典範, 孕育了清代大龍峒的文風『三步一秀,五步一舉』以及臺灣歷史文壇百餘年的發展,都可從這個沒落的古蹟脈絡見證。
主要爭議:
- 陳悅記祖宅之使用管理文化制度法源依據,係道光21(1841)年,由業主前清先正陳遜言生前囑書灶分祖宅,各戶分管,分由特定子孫居住,永續傳承,維護使用。公廳舍,由全體子孫,公同推舉代表,保管維護。建立祖宅間分工互補,永續守護祖宅,力行陳悅記祖宅的宅第文化制度,傳承古蹟無形文化資產。
- 民國36年,子孫以原始規約締結組織,向臺北市民政局立案,成立「【祭祀公業陳悅記】(明訂公業代理管理規約授權之事業範圍)」。並依照原始規約第15條的規定,明記祖宅個人居住之處,由個人管理維護使用,清楚排除在祭祀公業陳悅記代理管理範圍之外。
- 民國96年10月23日,郝市府以〈文資審議委員會第13次會議臨時動議〉,違法行政裁量,逕行不法擴權,由單一古蹟分區【祭祀公業陳悅記】申請古蹟全區審議,未通知古蹟其它分區「所有人、管理維護人、使用人及權利關係人」列席會議。以臨時動議,依徐裕健擬提,所謂〈祭祀公業陳悅記授權委託書〉申請古蹟修護,卻以〈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維護計畫報告書〉不法通過臨時動議,造成古蹟原貌改變及傳承文化功能解體。文化局再以公函要求古蹟工程不相關的獨立法人「陳悅記文教基金會」將所有本金(章程規定只能動用孳息)充作古蹟修復工程保證金,以〈第13次審議臨時動議〉通過計畫,掏空古蹟資產,竄改古蹟原貌並消滅古蹟文化制度。
陳情訴求:
- 立即撤銷2007.10.23,臺北市郝市府〈文資審議委員會第13次會議臨時動議〉違法掏空古蹟容積之「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維護計畫」
- 重做古蹟研究調查報告
主要陳情團體代表:大龍峒文化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