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外稿

悲劇下的分類難題

文/吳易澄(精神科醫師)     圖/Peter Chang 依創用CC原則使用

割喉案發生了,這個社會又開始進入某種氛圍,議論起這個人怎麼了,或是這個社會又怎麼了。但其實,所謂的這個「社會」究竟指的是什麼,都還有待釐清。別忘了在大家驚呼著兇殺案多麼可怕,殺人者多麼可惡之時,法國社會學者Bourdieu的提醒,電視媒體其實有可能正在轉移我們關切整個社會事實的焦點。也因此,高中生反課綱反沒有受到應有比例的重視,或是不正義的都更仍不斷地發生,並衝擊著更多人的生計。

然而,提醒社會議論失焦,當然不代表對割喉事件就可以輕輕帶過。沒有人不爲一位無辜女童的喪命感到哀憐與憤怒。身邊有些朋友,開始覺得在此時此刻再詆毀倡議廢死者,是有那麼一點無趣了。但是同時,更多網友發起上凱道的遊行,直指死刑的必要。冷靜地想,這幾年來每每發生駭人的兇殺案,緊接著而來的是反廢死的撻伐之聲,而這個國家也從來沒有讓主張殺人償命者失望,死刑的判決與執行接連而來。只是亂世重典,究竟遏止了犯罪了嗎?

原因是殺人者的惡,被同質化得過頭了。這當然可以理解,畢竟殺人這樣極端的暴力,實在超出人們本應有的人性。於是當悲劇發生,我們悲不可抑,怒不可止,只是人性複雜,我們難以解釋,只好將這種惡給做了一個武斷的歸類,並且尋求一種當無法測透人性時而焦慮時的解決方案,以償命的代價,將惡者徹底地驅逐。

「分類」是我們企圖理解人的一種不得已的方式。殺人這樣極端的惡,顯然被放在某種分類裡,是那種我們恨不得能永遠消失的惡。但有些事提醒我們似乎不能想得太簡單。近日竹北發生被欠薪多時的外勞刺死早餐店僱主的事,有論者再次提及多前年鄒族青年湯英伸不堪歧視罷凌而反擊卻犯下的殺人罪。那樣的惡,開始有了某種故事,足以讓我們回頭想想,悲劇背後,究竟還有些什麼問題我們未曾想過?這樣的反省,我們姑且稱之為結構性的問題。

結構性的問題導致人的行為問題,這樣的論點我們也不陌生。捷運裡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竹東少女的虐殺案等,不禁也讓人開始提問,這個社會在教育、資源分配、乃至於族群與世代正義的各種方面,出了什麼問題。

而有另一種分類方式,則聚焦在個人的本身究竟發生什麼變化。犯下滔天大罪,大家要問的是,這個人怎麼了,他是心理,還是身體(比方說大腦)「有病」嗎?如果有病,究竟病到什麼程度了?如果有病,可以治療嗎?如果有病,可以被原諒嗎?這樣的思維,固然也成了在犯罪者處遇的一大挑戰。如果生病不是一件「故意」的事,或許罪就不該至此。這也是人權團體可能有的主張。

只不過,界定人有沒有病,倚賴的也是一套醫療的論述系統,而這個論述系統,本身也涉及複雜而弔詭的歸因與分類的困境。於是,當殺人事件發生,精神科醫師往往在第一時間成為被新聞記者採訪的對象。如果沒有足夠的篇幅與時間,就很容易把人給簡單地歸類。「他從小缺乏愛」、「他恨這個社會」,這類的專家說辭,似乎不一定能讓人更能理解人。同時,一些特殊的診斷也成為某種標籤,於是,這些人有可能是「反社會人格」、「思覺失調症」等等。突然間,每個犯罪者都足以被賦予特殊的診斷。

原本,診斷的動機應該是進一步的了解。但是一不小心,人們依舊被武斷地分類了。所有的人都渴望診斷,這端認為殺人者心理變態必須除之而後快,那端認為殺人者有精神疾病必須減輕其罰則。其實精神疾病與人權的論述本身,也面臨著一種矛盾,其一是,帶有症狀者,本身也應該有其應該被尊重與維護的主體性;但另一造說詞卻是,「有病就應該被治療」那樣地,帶著慈悲,卻也可能是過於插手保護的立場。

我們該怎麼看待悲劇?這似乎不是一件那麼容易回答的事情。但如果可以,也許大家必須收斂起一些情緒,收斂起也許怎樣怎樣做問題就解決了的直觀。精神醫學會在去年捷運事件發生後所發表的呼籲,篇名標題為「每個悲劇後面,都有著求援的聲音」,真是個再適切不過的提醒。當我們能夠如此看待,而不單只有將人給分類、對立,同時將問題轉向更寬更長的故事軸線來理解,也許我們會有更大的對話空間,同時找出更多解決問題的方案。

延伸閱讀:台灣精神醫學會:每個悲劇後面,都有著求援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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