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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搞運動的大部分都反死刑?

文/劉仲書

這幾天網路社群上死刑議題大洗版,幾乎是每逢重大案件隨之而來的正常能量釋放,不過這次能量拉升到數佰群眾特別去警局堵犯罪者,似乎打算動用「私刑」,可見越來越多支持死刑的人,已經被激到不信任司法,認為司法恐怕會退縮到與廢死團體站在同一陣線。

這背後也許有複雜的成因,不過顯而易見的,媒體扮演加速雙方對峙、提升情緒衝突的關鍵角色。不斷送出犯罪相關人事物報導、不斷引用各種正反意見,鉅細靡遺呈現所有細節,也不乏妄加揣測的敘述,好似期待全民一同公審。媒體的客觀公正、維護民眾知的權利,在這裡反而惹人討厭。

長期關注社會議題的社群朋友,許多人都在各種議題發難時,一個接著一個關注、發聲、聲援,說是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也不為過,所謂「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白狼口中的「職業學生」,其實也就是這麼一回事。

每每碰到死刑議題,這些人都是很沮喪的,這個議題甚至比藍綠更敏感、更觸動情緒,動輒就是朋友之間分裂、吵架。為什麼情感投射會這麼強?因為關乎生死,我們接受到大多數的訊息,觸發了強烈的同理心,避開不去看個案(不論是受害者、冤獄者甚至加害者),才能保有一些冷靜。

有朋友問我說,搞運動的是不是普遍都支持廢除死刑?我說「是」。我後來開始想為什麼這樣?會是我們比較聰明,或者看得比較多嗎?應該不是,這中間的差異,是雙方對社會、對人理解上有著根本的不同。

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三種視野鋪陳了從校園搞運動到校外的人,對議題的可能想像。社會學與社會運動,看見階級、不平等,人的處境因所處的位置不同,而有天差地別;心理學看見人意想不到的天性,會從眾、有各種價值觀盲點、在某些情況下會作出各種超乎理解的舉動與決定;教育工作與弱勢者受教經驗,看見差別待遇、標籤、權力壓迫、霸凌,也看見孩子可以因為不同教育環境而有根本上的改變。

這些視野都導向了一個現實:「人的行為跟思想成因非常複雜,有許多我們根本沒辦法意識到的因素,決定著所有人的一生。」在這個現實之下,那種常見的「努力-成功」的黃金法則,幾乎到不值得一提的程度。

我們從小就被灌輸要努力,努力就會有回報,這當然是可以發生的,但多數人都會在「努力」這件事遇到各種障礙,以至於無法實踐,它不光光是「懶惰」,懶惰也有成因,欠缺誘因、對生活習慣所困、不知道方法、許多人都有的輕度憂鬱症、資源太少、運氣差(別忘了台灣盛行的機會主義)…。相反的,所有告訴你該如何改變生活的點子,都或多或少會論及從「環境」著手,這並非什麼巫術,而是因為它就是「決定」著自己行為態樣的關鍵所在。

大量的研究都能佐證「環境歸因」(或者那些我們沒意識到的歸因)影響力之大:為什麼功課好的學生家庭經濟富裕(參考台大學生組成研究)?為什麼女性總是在職場待遇比男性差(這關乎歧視,參考相關統計數據)?為什麼人總是選出白癡(參考網路同名文章)?為什麼立場總會優先於講道理(參考關鍵字「政治腦」)?你以為這一切都是「當事人的選擇」嗎?

「作出一個選擇,就要負起相應的責任?」電擊實驗跟監獄實驗告訴你,人普遍在權威者之下、特殊的角色情境之下,會做出違反良心的事,甚至還不自覺,只有脫離權威者、脫離環境之後,才驚覺犯下大錯。不要以為你在納粹集中營就不會屠殺猶太人,也不要以為你當了警察一定不會與人民為敵。「換個環境,換個腦袋」是真實存在的、由不得你。

我們怎麼理解吸毒者?老鼠樂園實驗指出,吸毒根本是環境作祟,上癮也是小事很容易克服。我們怎麼理解一個年輕人加入幫派然後去作奸犯科甚至殺人?洪蘭大師說過,20歲以前人腦一種處罰反省機制的缺失,讓人忽視代價,容易做出衝動行為;而青少年階段是同儕關係養成、建立自我認同的關鍵階段,被父母不認同、在課業上表現不好,充滿壓力之下必須有情緒出口、獲得成就感,因此把自己關進電玩世界,或者作出偏差行為來吸引關注,而在一個僅有的心理依賴環境裡(如幫派),用心投入、為它奉獻心力的動機當然很高,就跟你沉醉於課業成就一樣。

所有的偏見、誤解、歧視,在沒有好好深究、理解之前,都是不公平的,不論對宅男、同志、遊民、底層勞工、個性不好的人、課業差的人,甚至是犯罪者都一樣。輕易結束一個殺了人、但卻完全不知道他的人生如何走到現在的人的生命,是公允的嗎?而構成整個社會環境的你我、國家社會,絲毫沒有任何一點責任?「失業讓犯罪率攀升」這件事,扛責任的主要是犯罪者?還是政府?如果一個國家經濟崩潰,為了生存,你要犯罪嗎?如果要,你願意無怨無悔皆受懲罰嗎?

這當然不是只是死刑的問題,所有對犯罪者的制裁都應連繫著這種視野,而我們也用同樣的眼光,看待所有議題、你,以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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