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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官方、校方連出奧步 推諉卸責

勞保局兩手策略?學校玩文字遊戲?
——0609「當月薪水當月發」雙月檢舉行動
2015.06.08高教工會採訪通知

時間:2015.6.9(二) 上午十點

地點:勞動部前

「當月薪水當月發,勞保勞退不能少!」高教工會自二月始推動的例行檢舉行動,明日(6/9)將為學期結束前夕最後一波檢舉,工會將協同臺師大、世新、交大、中正、中興等校的檢舉人,到勞動部前抗議,追討調查進度、擴大檢舉。高教工會將羅列了來自官方以及學校祭出的四種類型的「奧步」,嚴正譴責勞動主管機關怠惰處置、學校推諉卸責等惡劣行徑!

第一步:兩手策略、鄙視勞工

勞保局兩手策略,一手遊說已表明願意具名檢舉的檢舉人應該匿名、撤銷檢舉案,另一手卻聯繫該名檢舉人的計畫主持人與校方,調閱檢舉人的工作資料,在過程中早已將檢舉人姓名告知校方。這樣的行徑,絲毫未能保障檢舉勞工,甚至以欺騙、矇混的方式,只為了使勞工撤銷檢舉。更有甚者,高教工會理事、中正大學助理教授陳尚志表示,為了避免勞保局怠惰處置,他還特別去電勞保局詢問呂同學案的處理進度,然而承辦人員竟回覆:「他們都是小屁孩啦,都在亂搞!」這豈是勞動主管機關應有的行為?

第二步:行政程序干擾:

政府與校方共同對檢舉人施壓
繼「吃案」的離譜行徑之後,新竹市勞工處針對4月份提出的交大檢舉案,竟然祭出「行政干擾」:除了發文約談檢舉人之外,甚至要求「計畫主持人」老師「赴勞工局說明」。試問,地方勞動主管機關若要查明是否有延遲給薪情況,只需向校方調閱薪資給發相關資料即可。此舉意在繁複行政程序,一旦校方將行政程序轉嫁給檢舉人工作單位的行政人員與主管(計畫主持人老師),就會令檢舉人備感壓力。

第三步:轉嫁責任、恐嚇老師、分化師生

兩個月前,臺師大已被台北市勞檢處判定「延遲給薪、未替兼任助理納保」違反勞基法與相關法令,然而臺師大收到罰單後,明明被判定違法者是台師大校方,但校方竟將罰單轉交給該檢舉學生之計畫主持人;5月初勞保局已判定交通大學未為兼任助理投保勞保違法,然而交大卻放話:「校方不會繳交罰鍰,若被罰就是計畫主持人自行承擔!」試問勞動部,校方竟能如此輕易散發這類違法的恐嚇言論,勞動部應立刻強制執行罰責,若校方持續違法,則應持續開罰!

第四步:偷渡違法條文

台師大校方修改《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將現行條文中的目的:本校為獎勵研究生從事研究、提昇研究風氣暨學術水準,並「協助系(所)教學、研究與行政相關工作」,修改為「參與系(所)教學、研究與行政之學習」。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張媛婷批評,校方以為將其修改為「學習」,即可規避雇傭勞動的事實,根本是在玩弄文字遊戲、偷渡違反勞動法令的校內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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