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欣怡 (廢死聯盟執行長)
我人生第一次在法務部前面拉布條,就是為徐自強拉的。2000年左右吧。
那天很熱,徐自強的家人都來了,拉開白布條,準備著記者會。這時,我看到林永頌律師穿著整套西裝在炙熱的大太陽下滿身大汗提著重重的公事包從法院趕來,穿著背心涼鞋的我,光看都快中暑了。但那不是律師救援冤案最令人難受的事情。
2005年,我在台北看守所看到徐自強。當時死刑犯24小時都要帶著腳鐐,讓他的腳踝留下了很難磨滅的痕跡。雖然和我們見面的時候,他的腳鐐暫時可以取下,但還是可以從他虛浮不穩的腳步中,感受到那腳鐐的重量。那是我第一次面對面這麼近看他,那是我第一次跟他握手,對,握手,現代社會的社交禮儀,讓我可以假裝自己不是在牢獄之中而是在自由世界會面。
我在看守所中見過徐自強幾次。最後一次是2013年,救援團體模擬速審法之後徐自強會被釋放的狀況,所以在那之前帶了紀錄片導演小紀去看他,跟他說釋放那天NGO的夥伴會怎麼去接他。
然後,我就在2012年5月19日凌晨,在大雨中和大家一起,看著徐自強從台北看守所中走出來。
或許,我是現場少數幾位看過所謂的「死刑犯」徐自強的人。
三年多來,走出看守所的徐自強變化很大。現在我們知道的徐自強,是一個為自己的清白無罪,跟無期徒刑奮鬥的人,但他更是一個令人覺得可以依賴的社運工作者、好夥伴(我相信司改會的所有同仁都會點頭同意),還是一個型男老爸(他兒子真的很帥)。他幽默、風趣、細心、體貼,演講也很好聽,熱門程度應該已經超過老蘇蘇建和了吧?
但為甚麼我要叨叨絮絮的回憶那個過去的徐自強、那個眉頭深鎖、滿臉愁思的徐自強?我相信連阿強都不太願意回想,我也很不想要記起那些畫面。
若不回顧那更痛苦過去,若只看現在的狀況–他和我們站在一起,這樣陽光的徐自強,我們或許會低估了司法「拖磨人」的能力,以及冤案、或者死刑冤案帶給人的折磨和痛苦。
從2000年4月死刑確定到2004年7月的釋字582號出來讓徐自強得到非常上訴的機會。這四年當中在看守所中徐自強成了等死之人,而在外面的人更是提心吊膽,深怕第二天在報紙上讀到了再也無法挽回的消息。
就是在那樣的氛圍之下,2003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了。那時候我們叫做替代死刑推動聯盟。那時候我們的訴求是「廢除死刑先從停止死刑開始」「停止死刑執行就從徐自強案開始」。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都做個案救援,雖然也都有廢除死刑的想法,但我們還是先做個案救援,無暇顧及制度的改革。
在2003年那個時候,我們才開始認清,只做個案救援是不夠的,若沒有制度的改革,個案救援不容易成功卻時常令人絕望。盧正就是來不及救援的例子之一、江國慶也是。杜氏兄弟也是。
冤案不是廢除死刑唯一的理由,今天我也不是要來講廢除死刑。我要談的是,不要因為反對廢死,而否認冤案。
我為徐自強虛擲的20年歲月而不值,但想著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不禁覺得自己要非常感恩,至少我們現在還有人可以救。
若你對徐自強案有懷疑,但非常非常非常的討厭廢死聯盟,那也沒關係。至少可以努力的救援冤案、參與司法改革!
如果你和我一樣,堅定的支持廢死,那也要很怒力的救援冤案、參與司法改革。
徐自強案走了20年,還差最後一哩路,或許我們下次就可以在這裡開個慶祝趴,陪阿強慶祝他終於獲得清白。
但也有可能,若我們不繃緊神經、鬆懈下來,在未來三個月的關鍵時刻,司法還是會反撲回來。
非常謝謝各位今天到了這裡;也非常謝謝今晚沒有到場,但一樣努力為徐自強清白而奮鬥的所有人。
我希望有一天,那個在監獄裡面滿臉愁容的徐自強面孔,我們能夠真正拋下,不需要再次回憶。徐自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