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特約記者 陳庭旭
包含六輕環保監督委員林春強授在內的數名環保人士,29日上午前往雲林縣政府抗議縣府審查六輕石油焦與生煤的許可證展延過程黑箱,不顧與會專家學者的建議,推翻之前只展延半年的結論,延長成兩年期。
他們同時質疑六輕提供的2.4億環保道路養護經費是利益交換,縣府未來將更難監督六輕,林春強在當場辭去六輕環境監督委員的職務。環保人士欲將陳情書交與縣長李進勇遭到阻止,當場撕毀陳情書,表達抗議。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展延兩年是自治條例公布後的兩年信賴保護期間,核發許可證的標準採用全台最高的排放標準核發,絕不是刻意放水。
原六輕環保監督委員林春強提出三項批評,第一、雲林縣府以非專業的行政裁量權、黑箱作業等凌駕專業建議,不接納如要求六輕更換更乾淨的燃料如無煙煤來取代等等建議,第二、雲林縣府以黑箱的溝通平台取代原有的六輕環保監督委員會,使原有的委員難以監督六輕,第三、雲林縣府藉由溝通平台向六輕取得2.4億的環保道路養護基金後,不可能在公正的監督六輕。
林春強於記者會中當場撕去六輕環保監督委員的聘書,辭去職務表抗議。他更指出,過去雲林縣府曾因為六輕提供的農業安定基金被監察院糾正,李進勇竟要重蹈覆轍。抗PM2.5青年行動委員會張佳偉指出,雲林縣府不斷強調會加嚴表準,但一直沒有公開如何加嚴,許可證的監督令人民無所適從。會後環保人士欲將抗議書交給李進勇,但遭到現場警力與縣府人員制止,環保人士便將抗議書撕毀,表達立場。
雲林縣政府則澄清,旅可證展延兩年為自治條例生效後的信賴保護期間,目的是為了讓業者能夠確實改善。兩張許可證的核發採用全台最高標準,並且依照委員建議,核減生煤使用量、半年進行煤碳分析、煙道增設PM2.5檢測、各項重金屬等等,絕無放水,且兩次縣府與六輕的溝通平台會議結論均有對外公布,絕無黑箱。而對於2.4億的環保道路養護經費,縣府指出此經費已於99年提播維護鄰近道路,是台塑六輕對於社會責任的延續工作,並非此次才有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