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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落日條款 流亡藏人成國際孤兒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時間:7月23日周四上午10點
地點:移民署(台北市廣州街15號 ,延平南路大門)

藏人從1959年抗暴後被迫流亡在外,多數藏人翻越喜馬拉雅山,跨越危險邊境,開始在印度、尼泊爾等國以難民身分居留下來。從2000年之後,開始有流亡藏人來到台灣,之前台灣政府也曾透過<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法,讓2008年12月31日前入境台灣的流亡藏人,得以透過蒙藏委員會的身分認定之後,申請合法居留。然而,這個落日條款的設定,卻讓所有2008年底後才入境台灣的藏人,陷入生活上的困境,在台灣島上,再度成為沒有任何身分的國際孤兒。而2008年之前入境台灣者,蒙藏委員會的認定程序是否都沒有任何問題?當申請被駁回時,藏人又該向誰求助?

在蒙藏委員會、移民署互踢皮球,都不願出面協助的情況下,這群流亡藏人只好來到移民署請願,希望移民署能正視<移民法>第十六條的問題,也希望台灣政府能持續對於流亡藏人伸出援手,而非將援助停止在2008年底。

流程:

主持人: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發言代表:

2008年底之前來台者,Khando
結婚依親者,圖燈佳布
隨旅行團來台者,諾布汪佳

聲援團體:

藏人福利協會主席 札西慈仁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莊惠玲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李丹鳳

結尾:大合唱 『西藏難民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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