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不少人以為,台灣不但是新聞自由的國家,甚至太過泛濫。但事實真是如此?
並不是媒體想報什麼就可以報導什麼就叫作「新聞自由」,評估一個國家是否有新聞自由更重要的關鍵在於,當新聞報導觸犯到有權者的權威與權力,揭露其不當作為時,是否還能忠實報導。如果不行,即使平日八掛緋聞漫天亂飛,也未必真有新聞自由。
7月23日晚上,近百位民眾及中學生在教部前聚集反對課綱微調,連日來,希望能與教育部溝通,不但無法得到政府善意回應,教育部長吳思華也避而不見,當日深夜,十多名中學生衝入教育部,占領部長辦公室,四名記者隨之入內採訪,卻遭警方逮捕。
這其實不是近年來第一次警方阻止記者採訪,甚至逮補記者。以往在社會運動場合,受阻擋的大多數是獨立媒體或公民記者,不過,2013年,士林王家及華光社區拆遷時,警方也開始限制主流媒體的採訪範圍,甚至驅離在現場拍攝的攝影記者。
去年323行政院驅離群眾前,第一批被趕走在院內採訪的記者;4月反核占領忠孝西路,也將記者架離;今年「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記者採訪內湖開放案審議時,無端被帶進警局留置三小時,不作筆錄,也不放人。而日前四名記者採訪中學生衝進教育部時也被警方強行逮補,警方在爭議事件上限制記者採訪的次數越來越多,強度也越來越強。
當晚,幾位被逮捕的記者既沒拉開拒馬、亦無破壞公共設施,甚至沒有進到部長室,這些警方都看在眼裡。但逮補他們的中正一分局卻以「不曉得他們的身份」、「要調查記者是不是與學生共謀」、「沒有人邀請他們進來採訪」、「不宜讓犯罪現場直播」等荒謬的說法逮捕記者,讓人誤以為台灣又回到沒有新聞自由的戒嚴時代。
事實上,這幾位記者長期都在各式各樣的社運現場進行報導,特別是中正一分局的管區:立法院、行政院、總統府、教育部、忠孝西路等抗議場合,都經常可見他們的身影。除非是中正一分局執勤的員警「識人不明」,或者情資能力太差,沒有道理不知道他們就是記者。即使不認識,只要看一下相關証件,或者打電話到所屬媒體確認,就可以知道他們的身份。
警方不僅用莫須有的理由「逮補」記者,甚至還限制行動,禁止他們使用通訊工具,理由竟是擔心他們會把「犯罪現場直播出去」。按照中正一分局的說法,每個群眾運動的場合都可能是「犯罪現場」或「準犯罪現場」,若是如此,媒體是否都不能將當下的情況傳播出去?從紅衫軍到太陽花、從白玫瑰到廢死、從反大埔徵收到反南鐵東移,這些大型的群眾運動或者公共議題,是否都不准拍?都要限制記者的報導範圍?若是如此,民眾知的權利又在那裡?公共議題又如何能被知曉、被討論?有權力的人又如何能被監督?
記者雖然未受「邀請」,但並不是「無故」進入教育部。教育部更不是私人寓所,而是公務機關,更何況,公務機關遭到占領並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是重大的公共議題,是公安事件。在這種情況下當然需要進入採訪,記者不但要拍下警方如何處理,也要拍下抗議者的作為,這麼重要的事,難道不需要讓全民知道?警方或者抗議者的行為難道不必被監督?這些記者不論什麼立場,都只是在現場採訪,也沒干預警方行動,他們是在盡記者工作應盡的義務,也是在實踐民主社會最基本的新聞自由,但人身自由及採訪自由卻遭到嚴重剝奪,難道警察作的是害羞的事?難道代表政府正在執行公權力的警察有什麼怕人知道秘密?
這並不是說新聞自由可以無限上綱,或者,新聞記者想去那裡去那,但警方在第一時間就能釐清記者的身份與作為,卻仍強行逮捕,而當記者表明身份後卻仍強制留置,警方的作法不但不符比例原則,更是迫害新聞自由。
中國知名的紀錄片導演,也是廣東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曾說:有權力的人最怕紀錄。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有權力的人總會不斷迫害新聞自由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