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報載花蓮縣將於八月在新城鄉北埔火車站附近蓋600戶「青年住宅」,花蓮縣未來不採取「出租式」的青年住宅,改推「賣斷式的青年住宅」以及由慈善機構興辦「免費的社會住宅」,傅崐萁縣長更宣稱其構想得到毛揆的讚賞!巢運團體認為這些顯然都是混淆視聽、充斥詐術的住宅政策,箇中蘊藏政商共謀的詐術智慧,希望花蓮縣政府和中央政府說清楚講明白!
傅縣長宣稱,「花蓮式」青年住宅與社會住宅,非但是「未來的居住正義」,更可以「從花蓮模式COPY到台灣」,究其本質仍是賤賣國土、圖利建商,剩餘甜頭才分給青年的合宜住宅!以下全面剖析傅氏居住理論的五大詐術。
詐術1:企業「捐助」週轉金
花蓮縣青年宅聲稱由企業「捐助」週轉金蓋房,實際上就是企業直接取得由政府擔保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則是來自於政府作價賤賣給年輕人的「無償」國土!這個才是花蓮縣販賣公共資源,作為獎勵民間興辦誘因的真相。
詐術2:閉鎖期、政府有優先承購權
為了「空手套白狼」,傅縣長端出10年轉售閉鎖期的牛肉,縣府擁有期限內轉售的優先承購權。問題是,在花蓮縣財政昏迷指數緊追苗栗縣的前提下,縣府有多少錢買回房子?又有多少行政能力可落實?有多少能耐可抵抗民意關說的壓力?屆時很可能一句「縣府沒錢」,房子又能自由流入市場上炒作了。
詐術3:多蓋青年宅,房價就會跌
傅縣長稱「遍地開花蓋青年住宅,未來房價會因青年住宅的推動回歸合理水平,而不會全面持續飆漲」,其實就是「量增價跌」的思維。實際上,花蓮空屋遍地(14.7%),房價卻只漲不跌,顯見「量增價跌」不切實際,甚至淪為圈地蓋房炒房的藉口。
詐術4:政府根本沒能力也不應該推動社會住宅
傅縣長指出,政府根本沒能力也不應該推動社會住宅。按照這套邏輯,國外所有興辦社會住宅的政府都是頭殼壞去。傅縣長不能毫無愧色的承認自己無能,又連帶看扁台灣中央和地方政府無法追趕世界先進國家,做好社會住宅的管理與維護!
詐術5:慈善團體興辦免費社會住宅
除了青年住宅,傅縣長提出「嶄新」的社會住宅概念:請慈善團體向民間募集資源、興辦零元的社會住宅。傅縣長關愛的眼神,形同大開時代倒車,否定艱苦人一絲一毫可能具備社會住宅租金的「可負擔能力」。慈善式住宅這種做法曾在十九世紀的歐洲蔚為流行,然而各國早已認識到保障居住權是政府的義務,不能將責任推卸給慈善團體,因而後來全數轉向由政府主導興辦的社會住宅。政府確實可以鼓勵社會福利團體參與社宅興辦、營運與服務照護,卻必須在整體規劃和相關法規上加以主導與扶助。
詐術的根源: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卸責觀念
最後我們鄭重籲請毛揆講清楚說明白:你是否真的認同傅縣長的居住理論?行政院是否要仿效花蓮縣的青年宅與社會宅模式?若是如此,眾多民間團體與學者無疑將會大失所望,傅縣長的一場白日夢,竟使各界各單位團體多年來各式研究、推廣的努力付諸東流!
桃園合宜宅弊端的殷鑑不遠,中華民國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否要將執政權全數外包給建商、投資客,自己坐著數錢、政策買票就好?倘若不是,花蓮縣政府應該回頭是岸,立即將青年宅全數改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