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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大新聞所校友要求重審彭文正產學合作案

文/一群台大新聞所校友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彭文正兼職暨產學合作案,爭議以來已經數月,在各種爆料、黑箱傳聞中,嚴重影響臺大新聞所的所譽及名聲,教職員之間的意見紛爭,更不利所上師生的教學品質。

根據新聞報導以及現任所長的公開聲明可知,新聞所先在6月24日所務會議表決通過彭教授的兼職案,後於7月9日的所務會議又以「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新聞專業嚴重不符」為由,經表決反對臺大校方與壹電視簽訂產學合作合約。由此可見,所內對兼職及產學合作案全案尚未凝聚共識,亦未作出一致的決議。

此外,彭教授兼職與否、以及臺大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在「先有兼職、後補程序」之事實下,考量程序正義及公共利益等,亦有再商榷之必要。

身為臺大新聞所的所友,我們主張,專任教師的兼職案,應透過合法合理之完整程序。至於產學合作案,即便簽約方是校方,然考量實質參與產學合作的主體是所內師生,因此產學合作必須尊重所內多數師生的意願及需求,不應替特定或單一師生量身打造。

因此,在兩次所務會議對「兼職」、「產學合作」有前後矛盾、意見不一的現況下,以及學界與實務界仍存有諸多疑慮,我們提出以下呼籲:

一、基於臺大新聞所的所譽、學生受教品質,以及對新聞專業的堅持,所方應重新討論此爭議案,而非任憑持不同意見者各說各話,傷害新聞所聲譽。

二、良性的產學合作有益教學,惟應基於新聞專業及公共利益之前提,且應以所內師生為主體。在所內對此案爭議未解之際,校方不應通過此一社會輿論高度爭議之產學合作案。

三、此案涉及臺大校方與系所之間處理教學事務的程序爭議,以及兼職認定的問題,校方與所方應對外完整說明認定標準、處理程序及進度,並在新聞所重新討論作出決議後,重新審議全案。

共同連署人(各屆校友):

黃驛淵、陳文信、管婺媛、廖雅琴、陳乃綾、郭芝榕、林舫如、許文貞、林巧璉、李佳欣、張益勤、顏雅娟、施春美、葉冠妤、Fabian Hamacher(蕭若羲)、謝怡縈、邱柏勝、羅毓嘉、程晏鈴、江碩涵、蔡靚萱、李宜芸、賴子歆、馬自明、彭光偉、徐慧倫、林近、李雅筑、鄧寧、郭姵君、周佳勲、周楷、吳曼筠、李名揚、陳良榕、張庭瑜、唐玉卿、鐘聖雄、盧智芳、陳育晟、柯喬齡、王慶剛、何致中、趙丹瑜、謝佳錦、陳寧、汪倩如、蔡紀眉、童一寧、謝宗達、楊乃甄、陳柏樺、陳貞樺、高有智、張加、許世函、賴昀仙、李居翰、江明晏、王柔雅、李依頻、游絲涵、黃如妤、林琦敏、李維菁、尹智剛、施景瑞、鄭益浚、鍾心怡、李宜蓁、徐偉真、吳珮琪、陳怡君、林崇偉、陳德真、楊昭彥、李紋鋒、陳怡竹、孫志硯、趙士麃、蔡蕙如、陳莞欣、陳怡璇、王孝梅⋯⋯,名單持續增加中。

連署聲明網頁請參見: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8070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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