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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大新聞所學會要求重審彭文正產學合作案

文/台大新聞所所學會

對於近日本所彭文正教授產學合作案爭議,台大新聞所所學會聲明如下:

由於此產學合作案主要過程時值學期結束和暑假期間,經與前任所學會確認後,關於此案的任何會議與討論,本會自始均未被告知和允許參與;除了此篇聲明發出前不久王泰俐所長寄給所有師生說明此案的信件以外,我們皆是透過新聞或臉書上相關轉發,才稍知此案內容和後續爭議,包括昨日王泰俐所長的聲明在內。

本會理解此案涉及教育部法規問題和台大教評會討論,學生代表必須迴避相關會議。然而此案為攸關新聞所學生權益的重要案件,至今我們不但未見圓滿結果,反而演變為各方在媒體上相互放話的社會新聞,對此我們感到非常遺憾。新聞媒體從來不應淪為任何人或任何單位的傳聲筒,這是我們在台大新聞所學到的基本道理。

台大新聞所宗旨為「培養新聞傳播進階人才,提升新聞傳播專業水準」,而產學合作確實可以是新聞傳播系所學生的重要學習管道之一,此次彭文正老師所提的產學合作案,為本所創所以來首次產學合作案,若確定實施,將具有其指標意義。本所老師們對於學生向來照顧有加,即使媒體環境江河日下,也始終鼓勵同學們保有熱忱。因此我們願意相信,本所老師們至今的所有作為,都是為了呼應本所宗旨。

然而,根據我們從媒體報導和王泰俐所長的信中稍微了解的情況,此案自始爭議不斷。所學會至今不僅無法釐清校方和所方決議情況,對於產學合作案的內容也一無所悉。新聞所學生是產學合作案的直接受影響對象,所學會作為本所學生當然代表,對於這樣的產學合作案是否符合學生所需倍感疑慮,而我們更不希望新聞所學生是在不合規定的情況下,擁有產學合作案所帶來的各項資源。

本會基於維護新聞所學生權益的宗旨,在此呼籲台大校方和本所老師在遵行法律和行政程序的前提下重新審視此案,並且讓學生完整參與產學合作案的內容討論,以確保學生權益。我們也希望藉此機會能夠建立本所產學合作的完整機制和相關配套規定,讓本所的全體學生於在學期間都能擁有完善的產學合作保障。

台大新聞所所學會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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