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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我們不是犯罪者-2015.08.19 內政部前記者會 Hydis 工人發言稿

提供/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

發言稿(一)

我是來自韓國的 Hydis 工人。

6 月 10 日,我和我的同仁共 8 位被臺灣政府強制遣返,在被警方粗暴逮捕的瞬間,最基本的人權早已被剝奪,明明知道是韓國籍,卻未以韓語作任何告知,以及是以什麼樣的理由逮捕我們,便以暴力的方式強行帶走手無寸鐵的工人。

移民署也是半斤八兩,甚至跟在女性工人背後監視如廁。即使向移民署抗議這是不法逮捕,警方和移民署將我們監禁在地下室將近 17 個小時,以強制驅逐出國的處分威脅工人,即使要求即刻釋放,這樣的訴求卻一再被漠視。6 月 10 日早上,移民署人員突然對工人說:「5 分鐘以後執行」,隨即將 8 位工人強制遣返。

臺灣政府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我們逐出國境。然而,我們在不久前得知臺北地方法院作出撤銷處分、罰金不罰的裁定,在在顯示了當時的強制驅逐處分是錯誤的!我們認為,臺灣政府應該對此向韓國工人道歉,並解除強制遣返的作法。

臺灣的永豐餘集團對 Hydis 工廠不當地關廠解僱,資本家為了利益將工人趕出生產線,我們帶著受屈的心情來到臺灣,尋求解決問題的契機。然而,不僅是永豐餘集團,連臺灣政府都將工人視作犯罪者,每天每天監視著我們的行動,一心只想著要如何將我們趕出國境。臺灣政府的作法,讓 Hydis 的勞資爭議更加難以解決。

我們不是犯罪者,真正的犯罪者是強行關廠解僱的永豐餘集團,而臺灣政府祭出強制遣返打壓 Hydis 工人,早已淪為財團的幫兇!臺灣政府不該是壓著工人擁護財團,而是讓永豐餘集團出面解決問題,讓工人盡早回到工作崗位上。

我們會在韓國和臺灣兩地持續抗爭,直到能夠回到 Hydis 工廠工作的那一天!

 

發言稿(二)

臺灣政府對 Hydis 工人作出國境管制,拒絕工人入境。Hydis 工會秘書長金泓一,6 月 23 日上午於韓國的金浦機場,欲搭機前往臺灣,辦理 Check in 時竟被航空公司拒絕,並向金泓一表示收到了相關單位的通報,不得讓金搭機。

8 月 3 日,金泓一試圖從香港飛往高雄,在高雄機場的當下,再一次被拒絕入境,移民署人員未告知任何具體事由,甚至派出了 5-6 名身材壯碩的不明男子,莫名其妙強拉金泓一上飛機,強制丟回香港。金泓一曾在今年 3 月入境臺灣,為了Hydis 工人遭永豐餘集團非法關廠解僱,來臺尋求協商交涉的機會,是 Hydis 工人第二次遠征團的成員。

不僅如此,上週四(8/13)林昭杏與金洙美兩位 Hydis 的女性工人也在桃園機場被移民署人員攔下,不讓兩人入境,最後遭到強制遣返。這兩位 Hydis 女工,是第四次遠征團第一批抵臺的成員,從 6 月 26 日開始在臺灣展開為期兩週的抗爭,因為臺灣的永豐餘集團惡意關廠解僱,帶著這股憤怒決定再次跨海抗爭,卻遭到移民署以「從事與申請來臺目的不符之活動」為由,三年內禁止入境臺灣,當場遭到強制遣返。

金泓一、林昭杏與金洙美 3 位 Hydis 工人,先前在臺灣的每一天,連番遭到警方和政府機關的騷擾,不斷以行為違法、舉止不當為由,搬出各種牽強的法律藉口,限制工人的活動,如今甚至禁止入境,明顯違法。如果臺灣政府不是為了鉅額利益,包庇永豐餘集團惡意關廠解僱,就應該即刻解除對 Hydis 工人的入境管制!

不僅如此,Hydis 工人第四次遠征團從 6 月 26 日起,到目前為止經過 8 次的人員輪替,過程中遭到臺灣政府的不當介入,數十名工人在入境臺灣之前被要求簽下切結書,做出種種人權侵害的行徑。

在審酌入出境之前,移民署人員早已掌握了 Hydis 工人的來臺名單,甚至連護照影本等個人資料都有,在在證明了這是事前就已計畫好的、毫不掩飾地要阻止Hydis 工人入境臺灣。

我們認為,Hydis 工會原先計劃遠征來臺的名單被相關單位不法取得。移民署人員在審酌工人入境時,竟然唱名出工會變更名單後、不在這次遠征團裡的成員,實在荒謬得令人無語!

像這樣赤裸裸地違法、侵害人權的醜態,即使 Hydis 工人在事發當下就表達抗議,移民署人員仍強硬地要求工人簽下告知書,才能入境臺灣。尤其,在 7 月30 日入境的這批 Hydis 工人,移民署人員甚至質問回國日期,若未得到明確的
答覆,就對航空公司人員下手,要求提供訂票資訊,明顯違法的行徑已經不知道做了多少次。

在 Hydis 工人來臺期間,移民署和警方每天 24 小時緊密跟監,拿著相機、錄影機甚至是望遠鏡,不惜動用所有資源進行非法蒐證,讓工人毫無隱私可言!更可惡的是,移民署的男性人員甚至跟蹤 Hydis 女工到廁所,在化妝室門口徘徊等待。

8 月 15 日,移民署人員手上拿著一張紙,上面明載著 Hydis 工人的大頭照、姓名、生理性別、經歷等個人資料,用這份資料一個一個對工人進行人別確認。我們有思想的自由,也有自由行動的權利;我們不是犯罪者;我們每個人都應享有對人權的尊重;我們的隱私更應該受到保障。然而,目前身處臺灣的我們,毫無基本人權可言。面對 Hydis 工人,臺灣政府卻選擇包庇惡性關廠解僱的永豐餘集團。

臺灣與韓國兩國簽訂了 90 天內互免簽證的協定,但臺灣政府在沒有正當的法律依據下,對 Hydis 工人的來臺百般阻撓,讓 Hydis 工人向資方永豐餘訴求撤回關廠、撤回解雇的行動受到諸多騷擾與侵害。

有句話說隻手無法遮天,即使臺灣政府與永豐餘集團企圖聯手掩蓋真相,Hydis工人依然會持續抗爭,絕不讓真相就此沉默,因為越是遮掩,只會欲蓋彌彰,也讓 Hydis 工人的行動更加強烈。

我們在此訴求臺灣政府,立刻停止不法的人權侵害、保障最基本的隱私,停止對Hydis 工人的入境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