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悠遊卡AV女優事件從8月26日引發外界爭議至今,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毫不避諱宣稱這是「服務男性利益」,雖然已有婦女團體出面質疑,又有國民黨及民進黨籍的男女議員連署要求停止發行,並在市議會開議後就此案提出報告。悠遊卡公司官網說明其公股佔約40%,平時亦需於市議會備詢,但居然不顧議員反對、仍執意於原訂9月1日發行。台北市長柯文哲至今也仍無意要求當初他所指定的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停止發行,罔顧本案行銷手法、公共資源運用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之基本價值。
爭議一開始時,柯市長大咧咧以商業邏輯說他要求戴季全董事長悠遊卡業務要成長100%,但是怎麼做,他不會去管;後來甚至撇清責任說「我只是股東」,表示戴季全是向董事會負責、不是向台北市負責;又以「鯊魚理論」說只需要再多多發行別的卡,讓大家忘了這張卡就好。柯市長甚至以旁觀者的口吻評論此事,說如果以民營公司的角度來看,只花45萬就可以占據媒體一星期的版面,以民營公司的促銷手段來說「非常厲害」。
我們要提醒柯文哲市長,這不只是45萬是否便宜的問題,這是全世界少見的首都交通票證竟然公然結合AV色情產業行銷,竟還沾沾自喜、不肯悔改的惡例。連性產業已合法化的國家都不會這樣行銷自己的首都交通,更何況台灣性產業並未合法化,刑法中仍有營利第三人之刑責規定。
悠遊卡性質上為公共資源,其運用必須符合公共利益,此乃毋庸置疑,悠遊卡是以台北捷運為基礎之壟斷性事業,台北捷運之建設費用共約4500億,悠遊卡公司七億資本額當中,公股投入40%約2.8億。
然而,9月1日即將發行的「天使」款悠遊卡,卻直接套用AV女優現正發行中的AV光碟封面照,「魔鬼」款之命名也隱含AV情節常用的女主角外表純潔內心淫蕩之角色設定,原訂計畫「天使」款與「魔鬼」款共發行4.5萬張,這當然具有以公共資源為AV產業周邊商品宣傳之效果。但悠遊卡公司卻一直宣稱照片並未露點、不算違法,藉此轉移焦點,掩蓋悠遊卡公司與日本AV公司事前共謀行銷策劃之事實。
讓我們對比高雄捷運「一卡通」公司9月1日即將推出的藍白拖「一卡通」文創設計,強調台客文化、南土風情,引起網友好評。再看悠遊卡公司為了迎戰「一卡通」將可用於台北捷運,他們擔心「一卡通」將搶客侵蝕其利潤而使出的猛招,竟然是結合AV女優人氣來促銷悠遊卡。這起事件暴露出悠遊卡公司的行銷策劃,從頭到尾就是以商業邏輯、父權思維、男性觀點來貫穿,毫無企圖用心規劃引入台灣文創設計來行銷台北首都之特色。
我們要再次提醒柯文哲市長,您的文化政見中有一項是:「提升文化採購的質量、創造公平的創作機會。政府的建設與活動,可提供文化藝術大量的創作機會,而且和文化美學藝術的發展息息相關,因此要檢討採購及補助流程,為台北市的文化藝術工作者爭取最大的創作機會。」
請柯市長想一想,這不是悠遊卡業務量要不要翻倍成長、分享利潤給民股業者的問題,而是人民納稅錢如何用來行銷台北、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問題,更是台北市政府應嚴肅面對、避免「圖利」大型資本AV產業的問題。
台北捷運使用者六、七成為女性,捷運許多地方也都依法設置性騷擾防治的宣導圖文,但AV主要類型之一的「癡漢電車」系列情節,就是將性騷擾加以色慾化,把女主角演成欲拒還迎,合理化男主角的性騷擾犯行。這是為何婦女團體一再質疑AV這類情節構成對女性的潛在傷害及歧視,使男性易受影響、誤以為真實世界中的女性也都是欲拒還迎,進而發動犯行。
AV有關「癡漢電車」或其他將性騷擾、性侵害加以色慾化的這類情節,並不能單單視為個人情慾及消費自由,我們無法忽視AV產業類似商品之大量製播,以大型資本的產業力量造成對廣大女性的平等權及性自主權之結構性侵害。
AV情節誤導將性騷擾、性侵害加以色慾化的後果是,當女性成為性騷擾、性侵害之受害人時,舉證責任反倒落在被害人身上,需要一再自清並非兩廂情願,加害人更常以對方半推半就來自我辯護。這類扭曲情節妨害了女性表達情慾的自主性,及性互動的平等性:女人可以坦然說我要,不過我們也需要男性認知及尊重,當女人說「不」就是「不」,而非意味扭扭捏捏的「是」。
我們不是在譴責從事性表演的AV女優個人,這次爭議第一時間被推出來面對及發表聲明的其實是AV女優本人,道歉者也是日方經紀公司、而非悠遊卡公司。我們譴責的其實是悠遊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的錯誤決策及推卸責任。
偽善者並不是被網友批為「假清高」的婦團,婦團過去相關發言從未污名、歧視性工作者本身,而是批判性產業的結構性問題所造成對女性權利之侵害。真正偽善的是大玩兩面手法的悠遊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過去廢除公娼後,並未花多少資源持續關心經濟弱勢處境的性工作者之轉業輔導、福利需求,現在卻與大型資本的性產業共謀行銷,假藉公益的兩面手法,令人作噁。
回顧柯市長就任後,引起外界質疑為何酬庸三位競選功臣林向愷、戴季全、林筱淇,分別成為悠遊卡控股公司董事長、悠遊卡公司董事長及發言人,外界不僅質疑三位是否適任,更質疑兩位董事長疊床架屋,年薪各420萬。過去悠遊卡只有一位董事長,卻因柯市長酬庸擺不平,使每年又多支出一位董事長的年薪。
這次爭議延燒至今,柯市長仍罔顧民意、力挺功臣,我們要請問柯文哲市長:
一、 當初您既然有權力指定戴季全為台北市公股法人代表、成為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難道您現在無權力撤換他嗎?您忘了自己實際上掌握台北市政府作為悠遊卡公司最大股東之最高權力?
二、 您認為台北行銷相關經費運用之目的及手法,是否應落實您的文化政見?檢視這次爭議事件的決策及操作,您認為戴季全董事長還適任嗎?
眼看悠遊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罔顧民意反彈,我們主張:
一、要求悠遊卡公司及台北市政府立即停止9月1日發行AV女優悠遊卡之計畫。
二、要求台北市政府「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及「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社會局長許立民兼任)專案檢討悠遊卡公司是否違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加強相關人員訓練,使未來相關行銷規劃應更具有性別平等意識。
三、要求立即檢討及改組悠遊卡公司之董監事會,以符合「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原則,使參與決策者及其觀點符合性別均衡,依據「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自2004年行政院婦權會決議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的委員會都應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以來,委員會治理的部分已經廣泛適用性別比例原則,未來持續推動外,將性別比例原則擴展至國公營事業董監事會、政府出資或贊助超過50%之財團法人董監事會與社團法人之理監事會等」。悠遊卡公司之官網宣稱公股僅佔約40%,但若再加上民股當中各業者的部分公股,如:欣欣客運其實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的公營事業,首都客運中據稱超過30%為台北市的公股,則悠遊卡公司來自公家資源的所有股份或許可能超過50%。因此,我們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檢視並公布悠遊卡公司之股權結構相關資訊。
四、鑑於這起事件顯示出台北市府的種種錯誤思維,我們要求台北市長所任命之所有政務人員及其幕僚,包括市長本人,皆應接受性別平等相關課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