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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習鬼門開,勞動權益掰──抗議教育部規劃學習型助理違法失職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星期二(9/1)上午十點,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國立台灣大學工會,以及各大專校院學生與勞權團體,於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抗議教育部沒有撥補經費補足低估的勞動成本,造成校園內的學生助理各種失業與減薪問題,以「學習型助理」為名,迴避學生在大學工作應有的勞動保障,讓勞動保障看的到吃不到。

行動發言人高若想表示,自從6/17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來,教育部強行將學生助理分成「學習型」與「勞僱型」,卻未有積極的經費與行政配套措施,只是急著要求各校立即在今年九月開學前完成各校實施細則,造成各大學校園內各種行政混亂、增加師生衝突、影響大學生受教權益,同時沒有合理的經費調整與挹注,使得大學只想以學習型助理、師徒制或派遣等方式,來規避勞保、健保、勞退和其他相關支出與行政成本,讓勞僱型助理成為不可能的選項。

學生在校內工作,受學校與教授指揮監督,付出勞務支領薪水,明顯有對價關係,雇主就應依法遵守勞動法令並為勞工投保,不應與其他事業單位有任何分別。但是如果勞動「以學習之名」,就很容易出現超時工作、遲發薪水、任意砍薪等問題。同時學生在實驗室或是野外工作發生意外時,缺乏勞保職災給付,過去30年來每年平均發生兩起以上的實驗室與田野調查意外,形成社會安全網的嚴重破洞。年資損失也造成勞保年金損失,影響老年的生存保障。

發言人高若想指出,長年以來,教育部都沒有對校內工讀生與兼任助理,有清楚的保障與管理,形成校園血汗勞動死角。這次勞動部主動介入,才有機會訂定更具體清楚的保障。教育部應該尊重勞動主管機關與法令,承認學生在大學的勞動事實。目前的學習型助理「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定義太寬泛,讓各大學無所適從而且公然違法。我們認為學習型特徵包含了:(1)具強制性,屬於專業養成的一部分。(2)學習規劃應以受訓者為主體。(3)無勞動從屬性。(4)不應濫用權力任意變更。(5)並不替代既有人力。(6)勞動成果歸學習者所有。從以上對學習樣態的嚴格定義來看,現有學習型的規定並無針對助理有任何完整的學習安排,僅只是為了逃脫成本而任意變更,教育部應該立即檢討並限縮學習型的定義。

因此,所有發起團體認為,面對目前大學兼任助理爭議,教育部應該要:

1.檢討與限縮學習型助理定義,不應成為逃避勞動成本的後門。
2.為解決失業、減薪與各種學習型助理亂象,應立即補足目前助理與工讀生所需的勞動成本。
3.研議對各大學勞檢結果列入大學評鑑項目。

發起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工會、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師大分部、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成大勞權小組、國立中央大學研究生協會、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政大研究生學會、國立陽明大學學生會、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

聲援團體: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全國自主勞工聯盟、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

附件一,各校發言內容: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于閔如

本校目前將兼任助理分為勞僱型與學習型助理,但如果擔任不同單位(如學務處或教務處)之勞僱型助理卻被限制只能擔任一份工作,已嚴重影響學生的工作權,如選擇研發處之RA時會變相要求學生只能選擇單一勞雇工作,其他助理工作有規避勞動基準法規定之疑慮。

其次目前本校TA、AA都已規定是勞僱型助理,但因為學校以經費原因,大幅縮減原有之TA與AA名額,造成許多學生新學期工作機會喪失,因此希望教育部因對此補助更多經費,避免學生工作權益受損。

最後因為教育部的規定函示,必須於9月新學期前制定新的勞動規則,使得各個學校手忙腳亂,尤其是在學生放暑假之餘,就被學校趕鴨子上架馬上實施新的制度,相關風險評估亦未做足,也希望教育部能在此議題上給予學校更多寬容,讓學校與學生做到充分溝通,解決相關問題。

師大高教分部副招集人陳炳權

師大目前強推師徒制,試圖解套上學期末被無故裁撤的兩百多名教學助理狀況。若比較執行辦法,與過去教學助理工作並無差異,卻試圖藉由強調假想中學生為主體和教師共為主體,和重拾過去師大已輸出教學人才為己任的往事,來歸化到學習型助理的判定中,來迴避各種勞動保護。

然而師大早已轉型成綜合大學,並非就讀師大都希望未來能從事教職,更不用提台灣根本沒有專業課程開立的高等教育師培的問題。勞動規避的事實更是顯而易見,去年就陸續有數筆勞動事實的判定結果,同時校方也收到勞動部通知判定結果與罰單。

在這幾年裏頭,這些學校除了抱怨勞動部的多管閒事外,也僅不時提出些荒謬的數據,像本校校方就提出了1.5億的納保經費需求(102.11.12),這數字明顯和過去教育部所預計的納保經費9億有明顯比例上所佔過高的情況。這和教育部從未要求各校清楚統計校內工作者人數息息相關,而過去僅人次的計算自然有重複加保的情況。

目前許多工讀生工作都遭到裁撤,也規定應徵者須要有較高的工時,但在這種經費不透明、納保重複的情況下,我們十分質疑是否真的有需要如此大量裁人。

清大學生會劉宇庭

1.程序不公。學校事先完全沒有召開公聽會聽取學生意見,判準委員會學生代表只有三名,其中還有一個黑箱名額。這些變革影響學生重大,校方卻草率進行,嚴重破壞學生權益與民主精神。

2.假學習真勞動。清大校方一直強調老師交給學生的「任務」都是學習、都是恩惠,訂定原則的時候將研究助理、讓系所教學得以良好運作的助教等都列為學習型。但我們要問,照校方無限擴張的說法,有什麼不是學習?學海無涯,教授做研究難道不也在學習?校長管理大學難道不也是在摸索學習?強烈要求學校正視兼任助理的勞動性質與勞動權益,才能不再讓欠薪、強迫超時工作、學生自掏腰包幫教授跑腿買便當等情況發生。

3.學生勞動沒尊嚴。學校一直恐嚇學生錢會變少,卻絕口不提納保後增加的福利與保障。而且「人」才是大學裡最重要的競爭力,學生是學校裡要培養的、最寶貴的研究主力,為什麼學校寧可花大錢在設備跟其他器材,也要以沒錢為藉口,省下保障學生權益的這些小錢?

4.校方高層踢皮球。學校一律回應說時間太短、經費不足、找不到錢補缺額,卻不積極負起找錢的責任。我們要爭取的是法律規定裡,我們原本就應有的勞動保障,爭取平等的協商空間!請學校跟教育部拿出負責任的風骨,不要一直躲在「學習」的幌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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