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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全教總譴責桃園市未公佈違法幼兒園名單 棄廣大家長權益於不顧,只顧業者權益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桃園市教育局近日稽查了138所幼兒園,其中有32所違規,主要違規項目是老師不具有教保員資格、師生比例不符規定,據新聞報導,其中有20間私立幼兒園聘用一般科系的畢業生或大學生,被罰款六千元到三萬元;有15間幼兒園的師生比例不符合1:15的規定,12間超收學生、6件是使用未經許可空間的教室、3間幼兒園經營許可外的業務,如才藝班、安親班等,有2間幼兒園採分科教學。

但桃園市教育局選擇不公開這些園所名單,本會對於桃園市教育局的作法感到不解與遺憾!!並呼籲桃園市家長應群起撥打市府專線反應,要求教育局立即公佈名單,還給全市幼兒一個安全合法的就讀環境。並要求教育部負起監督責任,全國違法幼兒園皆應公佈周知。

幼照法規定,2-3歲幼兒師生比為1:8;3-6歲幼兒師生比為1:15,且助理教保員至少應為高中職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此二項條件為幼兒園在師資配 置上的最低下限,然而竟然有20間私立幼兒園未聘教保員;15間私立幼兒園師生比不符合規定。

專業的教保師資才能勝任教育及保育幼兒的工作,若聘任非專業人員或超過師生比,都可能讓幼兒陷入險境,非專業人員可能因為不了解幼兒的生理需求,而作出傷害幼兒的行為而不自知,而一名教師照顧過多幼兒亦有可能因為疏忽而造成幼兒永久的傷害,因此,上述違法事項乃屬重大違規項目,絕不可等閒視之。桃園市教育局應立即公佈該32所私立幼兒園名冊,以全市廣大家長及幼兒之權益為首要,而非保護犯法及侵害幼兒學習權益的無良業者。本會建議家長應立即撥打桃園市1999市民專線向鄭文燦市長反應,改變教育局此一錯誤作為。另身為最高教育主管機關之教育部應要求各縣市公佈本年度不合格之幼兒園名單,提供家長選擇幼兒園時之重要參考依據,除保障全國幼兒就讀權益外,更能發揮淘汰違法幼兒園之效果,讓幼兒有安心就學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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