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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房地持有稅制」改革,從稅基合理評估做起

文/巢運

希臘政府爆發債務危機,全民共擔苦果,同樣的噩夢也正在朝我們逼近[1]。政府除了需強化財政紀律,我們也認為房地產稅制存在嚴重的不公平現象,阻礙財政的健全化:政府對薪資所得的稅收涓滴不漏,卻長年扭曲房地財產的持有與交易稅負。

房地產稅制在稅基與稅率均嚴重不合理,又以稅基問題最為關鍵。虛假的公告地價與現值,造成房地產的課稅基礎(稅基)過低,造成100年的整體實質房屋稅率千分之4.2、土地稅率千分之2.5的現象。以台北市萬華區的直興段二小段241~270地號為例,該地段近期成交案例的價格為每坪2,793,620元,然而該地段的公告現值最高僅680,992元,只有市價的24.38%;公告地價更是離譜,最高也不過172,562元,僅是市價的6.18%!

政府藉口繁榮房地產市場,濫建公共建設以開發「好地段」,卻又因房地稅基過低,讓公共支出得不到相應的回收。不公平的房地產稅制,只是讓多數民眾承擔不合理的稅負與浪費公帑後遺留的債務。

巢運要求,繼房地交易所得稅改(房地合一稅)後,政府要把握今年是地方政府3年1度重新規定地價的時機,從持有稅的「稅基合理評估」展開整體的稅制改革。以下是我們的四點要求:

一、地方政府應合理提高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

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等稅基評估長年受到政治力扭曲,內政部地政司雖承認公告地價是正常交易價格的20%,公告現值則已達到市價九成(請參見附表),其實仍是被嚴重灌水後的數據。

要讓地價評定如實反映納稅人的經濟能力與房地使用狀況,就不能只是被動按照市價平均漲幅來調整,而是透過稅基的合理評估,提高過度被低估的稅基,才能翻轉畸形的租稅負擔結構。

二、讓地價評定回歸專業與獨立化

地價長期被賦予各種「選票責任」,導致地價評定無法準確反映市價。我們認為「讓地價的歸實價,稅負的歸政府」,各方非專業代表(尤其是民意代表)應退出地價評議委員會,讓地價評定回歸專業。地價稅該課多少、社會福利身分該如何認定等等,就請政府不要再逃避應負的責任了!

三、中央政府應檢討稅制、積極監督各地方的財政紀律

不僅地方政府要負起稅基合理化的重責,中央也要負起徹底檢討房地相關稅法的責任,讓房地產的稅收結構能夠反映公平正義(重視地方差異、自住輕稅與多屋囤房重稅)。同時透過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刺激地方政府提高土地現值以搶收增值稅;也可透過統籌分配等政策手段,支持地方政府排除民意的關說,正視嚴峻的財政問題。

四、要求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持續推動房地稅制改革、敦促執政縣市共同負起稅制合理化的責任!

臺北市去年開徵囤房稅,開出地方房地稅改第一槍,希望其他地方政府也順勢乘風破浪。我們再次呼籲中央、地方政府與各政黨同心協力,讓稅基回歸合理評估,否則「增稅救財政」將無從談起。

巢運會繼續集結社會共識,持續為房地稅制正義發聲,更會緊盯到底有誰阻擋稅制合理化、妨礙財政健全化的關鍵改革!

 

表1、公告地價近年調幅  單位:百分比(%)

年期 86 89 93 96 99
全國 17.56 11.60 9.68 9.98 4.24
臺北市 9.79 4.42 -0.68 7.02 6.05
臺北縣 9.65 11.36 0.44 15.95 6.85
桃園縣 12.57 9.05 21.22 22.25 14.68
臺中市 7.59 21.40 6.70 15.29 1.27
臺南市 15.55 7.36 0.37 3.53 -0.10
高雄市 9.77 1.18 6.07 5.14 0.71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表2、公告土地現值近年調幅  單位:百分比(%)

年期 100 101 102 103 104
全國 8.35 8.65 7.95 14.19 12.03
臺北市 12.08 9.87 9.31 13.23 10.63
新北市 15.33 12.19 11.24 17.44 15.17
桃園市 6.89 7.84 10.85 22.77 12.56
臺中市 7.77 15.70 4.79 24.43 11.06
臺南市 0.60 3.87 4.71 11.09 12.49
高雄市 2.06 4.05 6.00 10.42 15.17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表3、近年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  單位:百分比(%)

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 年期 102 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 年期 102 103 104
全國 20.19 全國 85.27 86.24 88.74
臺北市 25.46 臺北市 88.54 89.47 90.43
新北市 17.74 新北市 88.00 89.00 90.03
桃園縣 20.1 桃園市 86.35 87.59 90.18
臺中市 14.12 臺中市 80.78 80.98 85.67
臺南市 18.70 臺南市 84.99 88.07 90.10
高雄市 23.99 高雄市 86.94 87.95 90.22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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