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立法院今年5月修改《勞動基準法》部份條文,法定工時自「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而勞動部為符合此標準,竟在日前公告將刪減7天勞工國定假日,引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團結工聯、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抗議,今日(9/11)舉辦記者會要求勞動部立刻撤回公告,立院應於下半年備查時駁回。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目前勞工有19個國定假日「應放假」,公家機關則根據《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只放清明、端午、中秋等11天重大節慶。但多數民間單位參考公務員放假標準,各種「有名無實」的勞工國定假日仍視為普通上班日,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大眾被迫犧牲自身權益。高教工會呼籲,勞工依法可向資方要求給付「國定假日兩倍工資」或「擇日補休」。
高教工會在聲明稿中批評,過去資方忽視國定假日的行為已屬「違法侵權」,而勞動部公告將刪去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行憲紀念日(12/25)等7節日,只是為了配合完成執政黨選舉時提出的「40小時工時」的政策牛肉。
「這種朝三暮四的做法,是把台灣勞工當猴子嗎?」高教工會理事、中正大學社福系劉侑學痛批勞動部的公告十分荒謬,並列舉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各成員國數據,台灣勞工平均一年上班達2141小時,少於墨西哥、哥斯大黎加、南韓,位居第四,遠超OECD內32國的平均1770小時。
除了刪除國定假日,《勞基法》相關修改草案中仍暗藏許多爭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政府貌似達成「40工時、週休二日」目標,勞動部卻考慮把每月可加班時數從46小時提升至56小時以上。
陳柏謙補充,台灣不只工時長,制度還遠落後鄰近已開發國家,例如日本工作半年有10天特休,韓國不必滿一年便有15天,台灣人卻要工作一整年,才能得到7天特休。而當初立法院修改《勞基法》時,從未提出要刪除國定假日,如今天外飛來一筆,陳柏謙質疑相關單位是在鑽「修改實行細則不必經立法院表决」的漏洞。
團結工聯成員、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黃育德則形容,勞基法修法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用縮短工時的名義欺騙全國人民,不只捍衛勞工法定假日,更要讓公務人員擁有相同的休息時間。他表示,下週一將赴勞動部抗議,要求撤回公告,未來不排除擴大抗爭。
台灣與OECD國家2014年 勞工平均年工時比較表(來源:高教工會)
國家 | 年工時(小時) |
墨西哥 | 2228 |
哥斯大黎加 | 2216 |
韓 國 | 2163[4] |
台 灣 | 2141 |
希 臘 | 2042 |
智 利 | 1990 |
俄羅斯 | 1985 |
波 蘭 | 1923 |
冰 島 | 1864 |
愛沙尼亞 | 1859 |
匈牙利 | 1858 |
葡萄牙 | 1857 |
以色列 | 1853 |
立陶宛 | 1834 |
愛爾蘭 | 1821 |
美 國 | 1789 |
捷 克 | 1776 |
OECD國家平均 | 1770 |
斯洛伐克 | 1763 |
紐西蘭 | 1762 |
義大利 | 1734 |
日 本 | 1729 |
加拿大 | 1704 |
西班牙 | 1689 |
英 國 | 1677 |
澳 洲 | 1664 |
芬 蘭 | 1645 |
盧森堡 | 1643 |
奧地利 | 1629 |
瑞 典 | 1609 |
瑞 士 | 1568 |
斯洛維尼亞 | 1561 |
法 國 | 1473 |
丹 麥 | 1436 |
挪 威 | 1427 |
荷 蘭 | 1425 |
德 國 | 1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