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環境法律人協會
淡北道路案2011年7月在爭議中作出有條件通過之環評結論, 因此王鐘銘、陳福齊兩位淡水居民針對該案環評結論提起行政訴訟, 最後於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第704號判決確定撤銷本案環評 結論,環評委員會在今年一月作出重起環評、進入二階的結論。
9月21日下午2點,環保署即將召開「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簡稱淡北道路案) 的二階環評範程界定會議,包括訴訟原告王鐘銘、 在地居民社團以及惜根台灣協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公民團體都將與會,並於會前召開記者會, 表達嚴審的決心, 並呼籲環保署和開發單位新北市政府也要相應拿出認真的態度。
【記者會】
時間: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點30分
地點:環保署1樓大門前廣場
記者會出席團體:
淡北道路案行政訴訟原告淡水居民 王鐘銘
反淡北道路聯盟
惜根台灣協會 林子淩秘書長
環境法律人協會、淡北道路案行政訴訟承辦律師 張譽尹律師
【淡北道路二階範疇界定會議】
會議時間: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2點
會議地點:環保署4樓第五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