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地球公民基金會
1.2013年日月光汙染後勁溪,原起訴五名工作人員、判處300萬罰金,今日二審翻盤改判無罪,凸顯台灣法規的規範與執行偏向有利於財團,完全背離社會對公平正義與環境安全的期望,令人憤怒!
2.這次二審改判無罪理由是缺乏過往汙染調查歷史資料,無從認定日月光長期汙染之影響,又案發後高雄市政府僅送檢單一魚體,令法官無從比對,亦說明市府執法過程之輕率。地球公民呼籲,應加速建立對環境治理、責任釐清深具必要性的「汙染指紋庫」,並即時公開「汙染監測資訊」!
3.日月光是汙染累犯,卻屢罰不到,就是因為水汙法刑罰不足。經過環團、立委與社會各界的努力,終於在今年1月三讀通過修訂水汙法,但無法溯及2013年日月光汙染事件,本案也因此改用廢清法起訴,卻落得無罪審判,令人難以服氣!
4.後勁溪汙染源非僅日月光一家,下游卻有1390公頃農田與近海漁業,被迫承受台灣經濟發展之苦已數十年餘。地球公民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進行後勁溪汙染減量,加速後勁溪汙染監測資訊公開,輔導汙染產業轉型,執行健康風險評估,還給後勁溪生態與居民健康的生命。
延伸閱讀:
二審改判無罪理由:http://bit.ly/1PKGG25
守護後勁溪 全民稽核日月光:http://bit.ly/1iGPhYG
水汙法修法過關:http://bit.ly/1KH5y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