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刑務所文資護育聯盟
聯盟發現華光社區(前身台北刑務所)進行排水溝施工時,挖出來的清代台北城牆石已被丢棄。聯盟訴求有二:第一、文化局下令停工。二、後續都發局之開發計劃原地保留。
聯盟發給台北市文化局倪重華、都發局局長林洲民的公文指出,因台北刑務所遺址新事證出土,因此相關單位應依照文資法立即暫停工程開發。說明如下:
(一)原「華光社區」目前正進行都市更新計畫,唯本聯盟近日發現杭州南路二段53巷附近,日治時期衛生下水道系統已經因工程開挖出土,浮現出完整文化資產新事證,必須進行調查及緊急文資會勘,請貴單位依照文資法30條規定,立即暫停工程之進行。
(二) 台北刑務所在未開發前雖進行過文資審議,但當時並未開挖,文化局亦沒有辦理試鑿、研究,因新事證出土,故本聯盟申請緊急時停工與文資再次審議。
(三)新出土之新事證雖然是清代城牆石改作,但依照國際慣例與我國文資法精神,此為台北刑務所不同階段的歷史證據,見證日人刻意拆牆構築監獄,彰顯其權力威嚴; 又見證日殖時期格外重視衛生環境佈劃,改善獄中病死率,以凸顯其治理進步,曾經以北刑衛生成效赴德參加世界衛生博覽得獎,多重意義鑲嵌於地景,而非僅僅是單純建材,其意義以及景觀構成元素之間的關係仍然維持完整並且可解讀。保存可以維持現有古蹟、歷史建築及周遭之完整性,故對過去不公開之文資審議所作之結論提出申覆。
(四)文化局過去文化資產審查程序不透明,目前已經遭受市民與議員質疑,倪局長已經允諾立即公開,但本聯盟認為,文資委員必須進行專業審查,尤其目前新事證屬於遺址與文化景觀類,故要求會勘委員必須符合此專業背景,以昭公信。
(五)文化資產保存可以透過人為設計及規劃,保留場所精神,請文化局速會勘,原地保留,並懇請請都發局協助細部設計,依地下文化資產分佈狀況,來調整都市設計考量呼應既有巷弄/水道,留設適當的動線、開放空間系統,即便未能完全露出展示保存,也要清點其現況,考慮替代保存計劃等等)。
採訪時間:20150930 10:00am
採訪地點:台北市愛國東路巷及杭州南路53巷十字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