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大巨蛋停工至今仍無解 民團呼籲柯市府解約、拆蛋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北大巨蛋案懸而未決,台北市政府自從5月20日勒令遠雄公司停工後,至今四個月未果,日前引發工程包商出面抗議,要求兩造單位應積極面對問題。今天(10/2)也是大巨蛋案簽約滿九年的日子,抗爭多年的在地居民、護樹、環境等團體前往台北市府前開記者會,要求市長柯文哲應依照遠雄公司違反契約項目進行解約,不應該讓大巨蛋繼續蓋下去,而是還給市民一個公園綠地。他們高舉標語:「簽約九年一團亂,柯P解約拆弊蛋」、「包商一起來拆蛋,再叫遠雄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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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2006),台北大巨蛋BOT契約案是由前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與遠雄公司簽署,其後郝龍斌擔任市長八年期間,遠雄大巨蛋通過各項審查,2011年取得建築執照,2012年4月動工。然而去年(2014)4月時,松菸巨蛋附近道路拓寬工程,遠雄公司進行行道樹移植工程,引發護樹及居民團體抗議粗暴移樹,在場址外長期抗爭。許多大巨蛋工程問題,在去年底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後,再度引發民眾關注。監察院曾指出台北大巨蛋的開發爭議,(9860175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案-98教正18(監察 院函附件)),包含體育園區變更為商業特區、巨蛋不符國際賽場標準、為拓寬道路粗暴移植老樹等。另外,巨蛋工程施作時,又發生鄰近的松山菸廠古蹟毀損、週邊地層下陷以及捷運設施受影響等問題,週邊環境受到衝擊。因此柯市府在今年3/15以工程延宕為由發文遠雄限期三個月內改善,4/15時安全檢查未通過,5/20北市府依建築法勒令遠雄停工。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新聞稿中指出,依據大巨蛋BOT契約,有八種狀況可以判定遠雄違約:
1、未依約如期提出融資協議書或融資契約。
2、擅自停工。
3、施工進度嚴重落後。
4、工程品質重大違失。
5、經營不善。
6、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異常。
7、缺失逾期未改善,經甲方依第19.2.2條規定處理者。
8、其他嚴重影響本計劃之執行且情節重大者。

他們認為,市長柯文哲還可以用「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缺失逾期未改善」、「其他嚴重影響本計劃之執行且情節重大者」三項理由向遠雄主張違約,並終止大巨蛋契約。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李菁琪表示,依照北市府跟遠雄公司興建營運契約第7.6條,遠雄施工與核可內容不符,北市府可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而遠雄未按圖施工顯然已違反合約。她強調,北市府有無考慮強制接管,否則未來如何解約?

「北市府對遠雄有很多手段可以解約,大巨蛋拆了、解約了,市長不頭痛,市民也開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求,要求甫上任九個月的市長柯文哲不可停止積極作為,應持續向遠雄公司施壓。而5/20北市府勒令遠雄停工後,市政府應就遠雄工程品質出現的重大違失、沒有依照建照執照施工說清楚,主張不當工程影響公共安全而解約,並且向大巨蛋案中失職的公務人員究責,給台北市民一個交代。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新聞稿表示,大巨蛋近期的消息是遠雄已經將修正後的防災計畫書送到台灣建築中心,原訂9月29日要進行審查,後因遇颱風而延期。游藝認為北市府此舉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2011年時大巨蛋能快速核發建照,當時就是台灣建築中心護航,然而現在市府又把球丟回台灣建築中心,審查遠雄防災計畫變更後的內容,「如果台灣建築中心再度審核通過,北市府要怎麼收尾?」

日前九月底時,大巨蛋工程包商組成自救會,抗議遠雄公司與北市府的停工決策殃及無辜,停工讓他們「燒錢」虧損,要求遠雄及北市府負責、積極面對。在大巨蛋場址附近已經居住近50年的居民劉淳德說:「附近居民影響更大。」他感受到從大巨蛋開始建設時,他的房舍出現裂痕,週遭環境因為巨蛋工程深受影響,行道樹強制被搬走,施工時產生的噪音廢氣、施工車輛進出造成公共安全,市民權益損失,才是苦不堪言。

劉淳德說:「原本松山菸廠應該是一座漂亮森林,帶給我們清新空氣。只因為遠雄要在這裡蓋一個不符正統規格、不安全的巨蛋而犧牲良好環境。財團與官員密室協商、計畫案大筆一揮,就能讓遠雄賺幾百億元走,對百姓公平嗎?」新仁里里長吳建德表達反對大巨蛋的意見:「我們對大巨蛋的憂慮還不用到數萬人的疏散計畫,只要想到日後每天可能有兩、三千人進到新仁里的六米巷、八米巷找吃喝,我們就不堪其擾!最大的衝擊還是在地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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