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六輕來了

無公民連署提名者無資格參加雲林環保局長甄選

文/自從六輕來了

雲林縣環保局長即將進行公開甄選,我們要求,甄選務必符合民主原則:應由公民連署提名候選人、至少五場公開辯論、全縣投票決定。理由相當簡單,我們的下一代分分秒秒無不飽受六輕毒害,連平安長大的權利都被剝奪,我們還要忍受『六輕環保局』到何時?

 

我們還要忍受『六輕環保局』到何時?

台灣大學和國家衛生研究院一年前公布研究發現(連結,幾乎所有住在麥寮的國小學童,無不嚴重暴露在六輕VCM及PVC工廠所排放的一級致癌物威脅下,但這一年來,雲林縣環保局有無任何公開透明的入廠稽查與環境監測?有無任何大刀闊斧的治理行為?有無想盡一切辦法聯合各方力量,從改善污染源來搶救下一代健康?答案是通通沒有、完全沒有!

其實,早從民國98年起雲林縣政府委託台灣大學研究(連結,便已證實六輕排放上百種毒物與致癌物分秒威脅人民生命健康,而更早在2005年工業局也已經委託成功大學完成一份和台大結論一樣的研究(連結),但這九年多來,雲林縣環保局所作所為,除了一再諉責中央以外,就只有縱容六輕,放任污染日益惡化!

究竟,雲林縣環保局真的毫無治理六輕的法律職權嗎?翻閱〈空氣污染防制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水污染防制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隨意瀏覽,都能四處找到以下類似表述:『(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撤銷、廢止登記或撤銷、廢止其許可證。』

但現實上,雲林縣環保局做給我們看的是什麼?經縣議員披露,雲林縣環保局這五年來,竟僅針對六輕煙囪排放異常,開立一張十萬元的罰單!(連結試問,倘若雲林縣環保局連稽查監測的基本作為都沒有,是否形同虛設?究竟,我們還要忍受這樣的『六輕環保局』到何時?

 

『公開甄選』和『民主直選』天差地別

雲林縣政府表示新任環保局長將採『公開甄選』的方式進行,但我們要求務必『民主直選』,並符合三大原則:公民連署提名候選人、至少五場公開辯論、全縣投票決定。究竟這兩者之間有何差別?又為何民主直選雲林環保局長有其迫切性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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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過去十多年來為何環保局對六輕治理缺乏明顯成效?從環保局長的任用方式就可看出端倪——過去都是由出身官僚體系、「聽話」且善於與六輕「談判」者出任,且接受任命者完全不需提交施政計畫、縣長也不需要說明「為何此人是落實縣內環境治理的最佳人選」,當然不可能選出能夠大刀闊斧治理六輕的環保局長!

尤其,六輕在雲林之政商利益網絡何等盤根錯節,上述方式所產生之環保局長,必然有其各種顧慮,怎麼可能根本地、堅決地向六輕利益體制挑戰到底?然而,縣府目前針對甄選資格與程序的敘述,僅僅只有「須具備環保相關學經歷,政務、事務官均可」,顯見,其結果必然淪為少數幾名「早已內定」又「聽話」的官僚人選,表面上公開甄選,最後還經是由縣府密室「喬」出來。

因此,我們要求新任環保局長,必須由公民經一定連署程序之推薦,方能具備候選人資格,不論是官方推薦或民間有人毛遂自薦,皆不可例外!因為,倘若候選人連自民間爭取公民連署的準備都沒有,必然淪為縣長麾下「聽命喬事」的棋子,豈會有挑戰六輕之決心?公民連署,只不過避免新任環保局長成為棋子的第一道防線!

六輕公害分秒威脅臺灣人民,這次雲林環保局長重新甄選,不僅關乎雲林人生存環境與命運,也關乎全台灣生存環境與命運,絲毫不容馬虎!

 

自從六輕來了邀請您一同加入連署:『雲林環保局長應民主共決,公民提名楊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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