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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通】華隆自救會:抗爭成果非恩惠、勞工權益靠自己

文/華隆自救會

華隆自救會於去(2014)年11月26日地方選舉前夕,與勞動部達成「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共識。華隆公司所積欠1058位離退勞工合計約新臺幣7.8億元之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動部會同金管會及財政部等單位,協調該公司大園廠分配案之各家債權金融機構,同意於受償金額提撥約4.2億元捐贈給勞動部,以作為第一階段妥處本案之財源。

在多次的談判後,今年9月22日的第六次專案委員會會議上才與勞動部確認自救會所有人員的分配金額以及第一階段分配將於今年中秋節(27日)前確實執行分配,讓抗爭近三年的自救會成員們能暫時安心度過退休生活。

自救會想告訴社會大眾的是:這次華隆自救會能有這樣階段性的成果,靠的是自救會成員們的堅持,加上一路上協助自救會的律師團和其他社運團體的努力,以及社會大眾的支持。同時我們也必須指出,勞動部從頭到尾都以「搓」案子的方式對待自救會。

另外,未來若苗栗頭份廠拍賣,其拍賣金額完全未知,華隆員工尚未拿到的剩餘債權,是否可藉由新版勞基法而全額受償,仍是未知數。若無法,根據自救會與勞動部的協議,勞動部必須依第一階段模式比照辦理,我們呼籲勞動部不要收了一時的政績便急著亂開空頭支票。

因此,自救會將於明(7)日來到勞動部,同時也要頒給勞動部「吃人夠夠獎」以及「擺爛拖延獎」,象徵勞動部對待自救會的種種被動與官威姿態。更是要提醒勞動部,如今沒有任何一位華隆工人獲得100%的退休金,不要以打折版的新勞基法搪塞自救會,欺騙社會大眾。試圖在未來違反由陳雄文部長當初信誓旦旦提出的「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共識。

回歸法制面,勞工債權與抵押權同順位的新勞基法28條,即使有法拍案得以分配,勞工債權依舊無法與債權機構抗衡,絕對還是個將棺材本打折的勞基法。工運團體一直以來的訴求:將公基金的墊償擴大到工人們的退休金、資遣費,也就是「代位求償」的法制化,對於勞工而言才是最根本的解方。

時間:104/10/07(三),早上10:00
地點:勞動部(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主辦:華隆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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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2集:討老本、要修法 華隆自救會抗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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