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特約記者 呂晏慈
環保署週三(10/7)審查台東縣成功鎮三仙台「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變更對照表,當地部落族人北上抗議,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暫緩開發案;而環評委員會則決議,開發單位不應減少保育綠地和水利用地的面積,要求補件再審。
開發了才補件說明 環團批「先上車,再補手續」
滿地富遊樂區緊鄰三仙台自然保護區,91年通過環評,全案面積10.41公頃、預計興建200間房間。去(103)年滿地富公司將小面積土地借予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進行「芝田路拓寬工程」,但釋出的國土保安及水利用地未變更為道路用地,導致現況與地目不符,且道路已拓寬,因此提出環境變更對照表說明。
實際上,芝田路早在102年便已施工拓寬,但103年11月才進行變更對照表初審,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提到,本案與美麗灣案相似,都是先開發、後補環評手續;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直批,現在許多開發單位都循這樣的模式,呼籲環評委員嚴謹把關,莫淪違法開發背書機器。
黃斐悅進一步補充,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沿海自然保護區拓寬1公里以上之道路需環評,然而,開發單位登記芝田路拓寬940公尺、未達1公里而不須環評,黃斐悅質疑這是刻意規避。
曝環評制度疏漏 環評許可無期限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取得開發許可後超過3年未開發,則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主管機關未核准前不得進行開發,然而,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指出,許多業者會在3年內宣示性動工、規避這項限制,如此,未來就算停工十幾年,環評許可都不會失效。在本案中,開發單位在這十多年期間僅局部整地,詹順貴認為「只有表面動工,實際上沒開發」,理應重新進行環評。
詹順貴說,滿地富在14年前通過環評,十多年來環境變遷,為何不須重作環評?開發單位借地給東管處,形式上整體開發面積減少,但仍使當地環境負荷增加,應啟動環差。
自然保護隱憂 滿地富生態爭議大
滿地富遊樂區緊鄰三仙台自然保護區,鄰近基翬是台灣福爾摩沙偽絲珊瑚的棲息地,分佈在水深1至5公尺處,極易受陸地開發影響,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黃菀蓉說明,基翬因海灣地形,水流交換不易,大規模動工將加劇泥沙覆蓋珊瑚,嚴重影響其棲地。
除了滿地富,三仙台一帶還有三仙台旅館區BOT、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旭塔觀光飯店與自來水公司高台淨水廠4個案子,黃菀蓉提及,開發案群皆引三仙溪水使用,需要大量水資源,質疑開發單位未把關污水處理,「保護區的海水有一點污染就很難再回復」。
「91年東海岸的九孔可以繁殖、也可以吃,到現在都不能生了」,當地部落居民陳明德說,基翬漁港是族人游泳、採集食物的地方,大型開發恐破壞生活環境。黃菀蓉亦指出,高雄市自10月1日起不再代處理台東垃圾,鄰近都歷垃圾掩埋場有限,廢棄物處理也是一大隱憂。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提及,基翬漁港因特殊地形與海灣,是國際有名的衝浪點,然而寶盛、滿地富2個大型開發案都由漁港排放廢水,他質疑,「如果觀光建設的廢水都排進基翬漁港,還有多少人願意泡在廢水裡衝浪?」
無視部落心聲 居民說母語抗議
環評委員會上,基翬部落族人楊尚次以2分鐘阿美族語發表意見,抗議居民聲音被漠視,黃菀蓉直批,近年東海岸開發單位到部落說明,卻連最基本的母語轉譯都沒有,「就像你們現在完全聽不懂,當時我們部落的人也是完全聽不懂,就要來開發了。」
陳明德表示,族人一直到幾天前才知道滿地富要開發,基翬部落是自然保護區,無法興建水泥房舍,50多年來只能住在鐵皮屋內,眼見隔壁即將開發,擔憂家園被破壞。來自部落的吳翊綺也說,當地青年人口外流,居民多為老人,營建大型觀光建設實則無法回饋在地。
民國94年《原住民基本法》通過,規範原住民族部落周邊的公有土地開發需取得部落同意,陳明德指,土地、海洋都是傳統領域,「(開發單位)到底有沒有重視地方的居民?」行政院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回應,原住民的意見很重要,但環評會議沒有權限處理,需由原民會擬定制度、公告傳統領域,再要求各部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