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 羅真
苗栗縣政府今年七月爆發財務危機,一度發不出員工薪資,而近日又有媒體批露縣府將精簡員額,預計裁撤400名以上的約聘雇人力(連結)。對此,由多個勞工團體組成的「2016工鬥連線」今(23)日上午聚集在苗栗縣政府前為約聘人員發聲,強調政府的財政危機是施政造成的坑洞,不能犧牲勞工生計來解決,公部門中常態性、長期性工作人員也不應濫用約聘雇,現行常態工作的約聘雇員應全面適用勞基法。關廠工人連線成員說「這些人要用就拿來用,不用就像衛生紙給他丟掉。」
財政困窘而精簡 工鬥:財政困窘非勞工造成
根據審計部103年統計,苗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雇員有435人,佔所有人員之11.25%(超過行政院規定之5%)。而臨時人員更有546人,佔所有人員之13.93%。審計部亦在報告中建議苗栗縣政府檢討裁減人員。
苗栗縣政府針對民團行動發出新聞稿表示,裁減人數尚未精算定案,但已請縣內大型企業提供300-400個職缺,一旦啟動精簡作業將提供轉介與就業輔導措施。
「2016工鬥連線」發言人郭冠均指出,不管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每當有財政危機或改朝換代時,第一個被拿來開刀的就是政府部門中的臨時性人員。「苗栗縣政府宣稱因財政危機、不得不解雇勞工,但我們認為,一個政府的財政會發生問題,絕對不是這些第一線的勞工造成的,而是政府長期施政問題造成的財政坑洞,但現在政府卻用解雇勞工來填補坑洞,也可以說,政府透過縮減提供人民服務的人力,來填補自己的施政坑洞」
公部門非典型勞工約三萬人
郭冠均說,苗栗縣政府的聘雇人力的情況並非個案,約聘雇員本來是短期、臨時性、季節性人力,但是現在的政府卻常態性的使用,動輒十幾二十年。現今公部門約有近三萬名這般非典型勞工。
約聘雇人員因不具法律上的勞工身份,並未受勞基法保障,因此勞保年資無法累計,也無法領取勞基法所保障的資遣費或退休金,雇主還能在任何時候解聘。「2016工鬥連線」指出,這樣的聘僱制度是對勞工的剝削。
約聘雇之外,還有性質類似的約用臨時人員。「2016工鬥連線」提到,約用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但卻普遍被違反勞基法的方式雇用,聘雇上仍以一年一聘,計算資遣費時被刁難2008年(宣告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前之年資不納入計算。
國道收費員:團結,改變不平等制度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說,政府帶頭制定不平等待遇,致使這些勞工得不到基本的保障,連勞基法的最低標準都沒有。「國道收費員就是很好的例子,明明就是颳風下雨都要站在那邊收費,明明就是從小姐做到歐巴桑,為什麼一個政策、施政錯誤或財政危機就解雇人員?我們今天站在這裡,也希望更多人團結起來,共同對抗不平等制度,維護勞工權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也到場聲援,秘書長鄭雅菱提到,新竹縣同樣以財政困窘為由積欠半年薪水,但在1/4消防員團結爭取下成功取回應有的薪資報酬。
「2016工鬥連線」針對公部門聘雇提出兩大訴求:
一、 公部門雇員全面適用勞基法,廢除一年一聘制
二、 補償約聘雇與臨時人員受損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