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今(28)日檢調偵辦多位女性藝人遭跨國誘騙、強迫賣淫一案,婦女救援基金會長期推動我國人口販運防制工作,對此深感痛心,希望各界應關注本國籍被害人遭受強暴、脅迫或詐欺等不法手段,於國內或販運至境外而遭性剝削問題,同理她們的處境而非予以譴責。
而有鑑於本案被害人恐涉及多位女性藝人,其身分資訊較為敏感而容易遭到辨識,故基於維護被害人權益之立場,婦援會在此呼籲司法檢調單位,應依循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保密被害人姓氏、年齡及職業經歷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資訊,且避免透漏偵查或審理程序傳喚被害人作證之時間予新聞傳播媒體知悉。
另一方面,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2條已明文規定「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主管機關亦可依第38條對於違反之媒體裁處罰鍰。故婦援會在此亦呼籲新聞傳播媒體應同理被害人處境並避免觸法,不以跟車、尾隨方式探悉被害人身分,勿以姓氏英文代號、工作經歷等方式影射其身分,亦應避免因拍照、錄影方式,令被害人身形外貌曝光而使社會大眾得以辨識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