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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兩小無猜是被害人或加害人?-勵馨基金會提修法建議

文/ 勵馨基金會

一張在10/31同志大遊行出現的「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標語,引發了大眾對未成年人性行為的關切,究竟未成年人的性該一律禁絕?還是應該依照是否合意分別規範?

依照勵馨今年所做的研究,兩小無猜案件耗費了巨大的社會成本,兩小無猜案件一年所形成的警政成本,單件為26萬5667元,總成本為2億190萬;法務成本單件為1萬268元,總成本為780萬元;司法案件單件為7011元,總成本為532萬元,總計一年的經濟成本為2億1502萬元。

勵馨基金會向來致力於兒少服務,關注兒少福利,刑法227條是否應該鬆綁?或是應該由性別平等教育法來思考相關問題,而非刑法?勵馨將邀請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律師紀冠伶共同來討論,也邀請您一同來關注。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2: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內容 代表
14:00-14:01 開場及來賓介紹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主持人)

紀冠伶∣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

葉大華∣台少盟祕書長

14:01-14:06 兩小無猜案例說明 陳靜平∣勵馨基金會研發專員

紀冠伶∣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

14:06-14:11 勵馨對兩小無猜除罪化的研究 王淑芬∣勵馨基金會研發主任
14:11-14:16 勵馨對兩小無猜除罪化的主張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14:16-14:21 對兩小無猜除罪化的回應 葉大華∣台少盟祕書長

紀冠伶∣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

14:21-14:26 呼口號及合照
14:26-14:30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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