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特約記者何宇軒
「集會遊行法的問題,是階級問題!」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表示,對經濟弱勢的民眾而言,就是因為弱勢才要上街頭,但卻要面對罰款或失去人身自由的處罰,這都是很大的負擔。「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在2006年就成立,也對集遊法的修正做倡議,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卻阻擋修法;後來的馬英九政府,也推出換湯不換藥的修法版本,現在已經過了10年,也都沒有進展。許仁碩呼籲兩大黨,不要再讓弱勢者為了替自己的權益發聲,而遭到司法的追殺!
在先前政黨輪替的過程裡,國、民兩大黨對集會遊行法總是「在野就喊修,執政就杯葛」。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以及曾參與華光拆遷案、聲援Hydis工人案的多位社運人士,在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修改集遊法、抗爭除罪化、警權要監督、街頭還苦勞」四大訴求,呼籲各政黨正視集會遊行權的保障。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舉Hydis關廠工人來台抗爭為例,當時申請路權一共要籌出90萬的保證金,就讓社運團體拚命籌錢,反觀永豐餘集團為了阻擋抗爭,把每一個營業據點外面都申請路權,可見現在的集會遊行法,表面上大家都可以申請許可,實際上要有一定的財力和能力才有辦法完成這些手續。
許仁碩表示,集遊法應該改報備制、包含社會秩序維護法、侮辱公署、煽惑罪等法條應該修法、警察執法應該要有獨立而有效的苛責機制,而不是警察亂打人都不用負責;另外也應該移除使用公共空間的金錢障礙、政府也應保障人民進行集會遊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涌誠也說,在「頂新案」可以看到法官嚴守無罪推定,但是在集會遊行的案子,常看到法官是「有罪推定」;對於警方、法官威權意識的翻轉,是今後重要的課題。他也呼籲目前呼聲最高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應該要了解基層弱勢民眾的聲音,政府不應該打壓集遊權。
對於明年的立委選舉,許仁碩表示,在選舉之後,將會依新國會的狀況,尋求立委提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