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宇軒(獨立文字工作者)
日前有張姓陸生因在臉書表達對於納入健保的個人意見,之後遭到檢舉導致下架,之後又發表一篇圖文批判台灣的網路言論自由環境,並和微博刪帖的狀況做比擬,進而質疑台灣的民主與言論自由云云。
接著,出自網站「報橘」的一篇文章《台灣人以言論自由為傲,卻用「臉書檢舉」讓這名陸生有話再也說不出》,該文廖姓作者用了聳動、缺乏邏輯的行文方式,例如「原來許多的陸生來台,正是希望來看看台灣所謂的『民主自由』,但因台灣人盲目的謾罵與仇視,讓更多的陸生明白,原來台灣的『民主自由』是這樣建立的啊⋯⋯」把臉書檢舉行為與台灣的「民主自由」做連結,成功地達到了火上加油、替該網站賺取點擊流量的效果。
首先,已經有不少論點指出,雖然臉書在台灣的確佔有極高的佔有率,但是把一個跨國商業公司的管理機制,衍伸到全台灣人對言論自由的認知,是否有失公允?
要強調,筆者也不認同「看到我不同意的論點,就讓你下架」的做法,但是平心而論,如果按下臉書的檢舉,就是被認為要打壓言論自由,這樣的指控是否又太過嚴厲?有人認為,當你按下檢舉,就已經包含了要讓文章被刪除的意思,但真的必定是如此嗎?
要先了解的是,臉書目前除了按「讚」,並沒有其他情緒表達選項,而據本人了解,張姓陸生該篇文章也沒有開放公開留言,換言之,檢舉是唯一可以對該文表達不認同的意見的手段。(同理,即使是按「讚」也不皆是表示讚賞,而含有多重意義。)
所以檢舉的目的,並不能無條件推估到必然是有意識地為了讓文章下架,而也有可能僅表示對文章的不認同,就如同PTT版面常見的「噓」文,只是兩者差別在於,再多的「噓」也不會讓文章自動被刪除,但是臉書檢舉會,這就又回歸到臉書舉報機制的問題了。
除非有辦法證明有大規模的、有意識地煽動,而且煽動者詳細了解臉書的刪文基準,從這個方向去具體操作,那這種作法的確值得批判。而另外一種可能,就如同前面提到,只是一種表達不滿的手段,而因為缺乏其他替代選項,只有選擇檢舉一途。換言之,把所有按檢舉的行為都推及到是為了讓文章下架,是過度簡化了問題,忽略了多種可能性。
退一步言,即使按檢舉的人,是真的希望它下架,這種行為可以批判他缺乏包容不同意見的雅量,但要把打壓言論自由的帽子扣在他身上,又顯得太超過。
因為個別使用者沒有辦法憑一己之力就讓文章下架,我們也不清楚臉書下架的標準,自然缺乏具體操作的方向(不清楚檢舉是否會帶來下架的結果)。因此,張姓陸生把臉書下架與微博刪帖這兩種行為相提並論,筆者雖然同情其遭遇,也對於其不願繼續發聲感到可惜,但理智上真的無法贊同這樣的比喻。因為後者是一種必然的、能夠預見結果的、說白話就是「只要想刪就可以刪得成」的操作,這跟臉書檢舉這種個別行為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