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Anna Fischer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日前宣判,肯定伴侶在分手後,有權要求對方刪除在交往時所自拍或合意拍攝的親密照片及影片。這項確保了當事人在未來不至於因性私密影像而遭前任伴侶控制、威脅或侵害的判決,為當事人的性隱私權提供預防性保護措施,引起國際矚目,實是全球「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犯罪防治的嶄新里程,值得我國借鏡。
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與性勒索(Sextortion),其實即是「未得當事人同意,故意散佈其性私密影像而使他人得以觀覽,或藉以對當事人為勒索」之犯罪行為,被害人有超過90%是女性,且這類案件經常在配偶/伴侶間關係決裂後發生,且配合網路科技無遠弗屆且快速流傳之特性,一旦性私密影像外流,即會對被害人造成長遠且持續的傷害,是一種新興且嚴重的數位性別暴力問題。這類案件在全球均有日益氾濫之趨勢,我國今年亦有百餘起被害案件,如何於性私密影像實際遭散佈前能進行預防性刪除,使被害防範於未然,對當事人實有迫切的需要。
婦女救援基金會於今(2015)年二月起架設「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網站,開設求助專線並提供被害人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我們察覺有17.1%的來電諮詢案件,是當事人曾經自拍或與伴侶拍攝過性私密影像,但在關係破裂後,因對方尚無提出威脅或實行散佈之舉動,未構成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權,故當事人無法透過公權力強制對方刪除其所持之性私密影像,亦難以要求對方簽署未來不得散佈之民事契約。是以,儘管傷害尚未發生,但因為不知道自己的性私密影像未來會否、又何時有遭散佈外流的可能,當事人被迫長期積累著不確定感,往往令她們感到極度恐懼、焦慮,但卻又無能為力。
相較目前國內所遇困境,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本次所作出之判決極具遠瞻,值得我國參考借鏡。為此,我們也呼籲國內司法體系應正視此一當代性隱私權侵害的犯罪問題,瞭解散佈性私密影像對被害人可能造成危害之嚴重性與不可挽回性,進而檢視現行相關規範之適用問題,使法律能因應時代科技趨勢而為更具彈性之解釋,並立基於當事人立場衡酌對其個人性隱私權之保障,思考未來如何提供且落實預防性刪除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