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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人物誌】Bagus一個好英雄

文/蕭函青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成員)

29歲,中爪哇人,老家在Cilacap。

我來台灣的第一天,仲介就立刻帶我去一個茶園,在南投的zu-shan。日復一日噴農藥、灑肥料、種茶葉。早上八點開始工作到下午四點半休息,五點又被帶去做茶的工廠,把綠綠的茶葉弄得乾乾的,一個小時以後把茶葉放進冷凍庫,後來又把茶葉放到一個機器裡面,讓它們轉動,不要黏在一起。最後在把茶葉秤重裝起來。每天要到晚上十一、十二點才能休息。

來台灣第一個月,老闆娘只拿給我新台幣1300元。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拿到6000元。老闆娘是一個五十幾歲的阿姨,經常罵我。

有一次,實在太疲累了,白天從茶園回來以後,晚上不想再去工廠工作,躲在房間裡面不出來。

結果,老闆的女兒的老公,就在房間外面敲門,一直敲,敲很大力,口氣很兇,大喊:「你給我出來工作。」出來以後,這個男人就罵我:「gan-ni-nia」。後來聽說這句話是在罵人,但是不知道是甚麼意思。很害怕繼續被罵,只好繼續在晚上去工作。

工作了九個月,只有休息兩天。是台灣的過年那時候。

很想離開這工作,因為早上已經工作太累了,晚上又被叫去工作,又不給錢。所以不想再去。

朋友說有一個臉書社團,上去留言,他們教我寫陳情書。後來南投勞工局就去查,就從那裏被帶走。但是第一個安置的地方,又沒收了我的護照和證件,不願意歸還,後來他們教我怎麼搭車到桃園,我就來到了這裡,終於可以換工作。

那段時間,很多朋友們都叫我逃跑,說:「你薪水那麼低,跑掉算了」但是雖然工作得很痛苦,但是也不願意逃跑,因為以後還想來台灣工作,不想用這個方式。如果沒逃的話,走在街上比較有安全感,不會怕警察,看到警察就像看到魔鬼一樣。

但是心情很不好,為什麼工作不給我錢,好像在做漁工一樣。我很氣之前的老闆,白天工作已經很累了,晚上還要做到很晚,但也沒給我加班費,想到還是覺得不公平。但還是很喜歡台灣人,他們都很好,雖然一開始比較不會跟我講話,但每次我主動跟台灣人聊天,他們也會開始問我很多事情,我對台灣人好,台灣人也會對我好。

我交朋友希望可以彼此真誠相待,互相幫助。在shelter的日子很開心,認識很多朋友,過得自由,但開心和難過混在一起,有時候想到小孩就很難過,因為我好幾個月沒有寄錢給小孩。

我家有五個兄弟姊妹,排行老三。爸爸是伊斯蘭教的Imam,工作是在教堂裡面主持儀式。但是,在台灣比較沒有地方可以拜拜,我有趁開齋節的時候,去台北車站旁邊的空地,往西方拜拜。

以前在馬來西亞種橄欖的時候,認識了我老婆。她跟前夫有一個孩子,但是我當自己孩子愛他。結婚以後,一直是住在老婆娘家,實在很想蓋一個自己的房子,後來我們的小孩剛出生,我就決定再去馬來西亞賺錢,但是薪水很低,實在不夠用,在馬來西亞賺到的錢只夠自己吃飯而已,無法存錢。小孩兩歲的時候,我老婆也決定去香港做看護。

我也遠遠離開家,跑去蘇門答臘、加里曼丹工作。聽朋友說,台灣可以賺到很多錢。結果來到台灣以後,雖然認真工作,但每個月只拿到六千元,跟在馬來西亞一樣。

本來我手上有一個刺青,是一個Keris寶劍的刺青,我很喜歡這個刺青。仲介說,要來台灣工作必須把刺青拿掉,為了要來台灣只好忍痛放棄。所以我找到了一家便宜的店,他們弄壞了這個刺青,還留下非常巨大的疤痕,傷口有時還會發癢,到現在還很後悔。

上次聽說有一個菲律賓人要開刀,SPA的人就做了一些東西去賣,我也去幫忙叫賣。因為想幫你們分攤,那時候做的水果很多,一直沒有賣完,希望可以趕快賣光。你們已經幫忙我很多,但我甚麼也沒有,只能用這個方式幫忙你們。

來台灣之前,跟親戚借了一筆錢,換新工作之後的願望,就是要趕快還清這筆錢,也可以寄錢給小孩。老婆在香港工作存了一點錢,印尼的房子已經在蓋了,希望自己也可以趕緊開始賺錢,一起分攤。

已經四年沒有見到老婆,實在太久沒見面了。老婆在香港的聘期只剩一年,但我還剩兩年。所以接下來,我選了一個遞補的工作,可以縮短聘期,雖然很想賺錢,但更想見到她。

—後紀

英雄是一個很勤快的人,常常主動幫忙打掃收拾,也不會計較。他個性隨和,朋友很多,大家都很喜歡他。他還來參加我的中文課走秀。想跟他說,我很開心可以認識他,他跟其他人都很不一樣,我幫過的人很多,但是他最樂意回饋我們,也常常主動幫忙我。希望他可以存到錢蓋房子,跟老婆和小孩開開心心,如果我回印尼,你也可以來我們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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