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月中,兼任助理檢舉行動再傳捷報!政大五名在上學期擔任系所工讀生的兼任助理,出面檢舉校方未為其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經台北市勞動局調查之後,判定該五名助理與政大校方之間,的確具有僱傭關係。記者會上,政大勞工所的陳同學與劉同學將分別到場說明其個案狀況,並要求勞動主管機關應立即針對校方的違法行為開罰。
今日,政大勞促會、高教工會與兩名檢舉成功的兼任助理,除將公布政大檢舉成功案例,並齊聲呼籲:政大的五名案例,加上檢舉行動至今的24起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確立僱傭關係案例,目前累計案例已經高達29起,且檢舉人廣及各種兼任助理類別,在在證明「學習型助理」僅為教育部圖利校方、未規避雇主責任而虛設的後門。
我們強調,對於僱傭關係的判定,與如何命名其工作名稱、工作內容無關,而是該名助理勞在動現場上,與校方是否具有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勞動與工資是否具有對價關係、該助理是否替代既有工作人力。我們要求:
一、政大未幫其雇用之兼任助理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實屬違法,北市勞動局與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負起行政責任,立即對政大開罰!
二、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
三、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
時間:2016年1月20日早上10:00
地點: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