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 教室外的公民課, 教育

「不爽就霸佔國家政府機關」是一種「去脈絡化」的論述

文/周威同(國立台東女中公民教師)

一向被視為副科的「公民課」在新學期伊始又引發議論,高中《公民與社會》翰林版課本,在第5章《政治意志的形成》一開頭就以「太陽花學運」作為引言,提及學生們為抗議「兩岸服貿協議」違反程序正義,發起佔領立法院的社會運動。這件事被放進教科書讓「台灣媽媽聯盟」非常不開心,在臉書上發文抨擊「公民課本違法暴力變教材!教學生只要我不爽就霸佔國家政府機關!」而後為了回應網友鄉民的反唇相譏,甚至指出那是「接近武裝革命式的攻佔政府機關」(孫中山不正是始祖嗎?)。

「不爽就霸佔國家政府機關」是一種「去脈絡化」的論述,亦即斷章取義,忽略佔領行動本身的意義與社會背景。作為一名高中公民教師,我可以理解媽媽們的擔憂與焦慮,畢竟她們成長於威權統治時期,學校中正堂兩邊寫著「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課本裡充斥著〈與妻訣別書〉、〈正氣歌〉那些大義凜然的文本,聽的歌是〈梅花〉、看的電影是〈八百壯士〉,寒暑假參加「中國反共青年救國團」的戰鬥營、還得唱歌答數外加小跑步,而作業簿封底是「當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做一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什麼是好學生?就是上課守秩序、發言要舉手、儀容要整潔、處世有禮貌。他們對公民的想像就是盡義務、服從權威與遵守秩序。法律所建構的社會秩序不會有錯,就算政府與法律有錯,也要在體制內透過民主程序去修改法律。他們信奉「惡法亦法」,因此無法理解「佔領」、「公民不服從」這些概念。

而解嚴後的台灣,「公民」這個名詞近來已變成動詞,諸多社運團體只要訴諸「公民」行動,似乎瞬間取得正當性的制高點。102年7月因洪仲丘事件而崛起「1985公民聯盟」 ,號召「萬人送仲丘」,接著又在國慶日發動「天下為公」公民覺醒護憲行動。針對教育部漠視「程序正義」而黑箱通過高中課綱的微調案,「公民教師行動聯盟」在103年2月5日展開陳情,並和「公民覺醒聯盟」合作,發起「飢餓28街頭公民課」運動。接著,為抗議立法院罔顧民意、火速通過服貿案,又引發「319太陽花學運」。其間,還有反媒體壟斷運動、華光社區土地開發爭議、苗栗大埔事件等等,在在顯示,公民開始質疑政府統治正當性,對於代議政治失靈所累積民怨,已無法藉由四年一次的選舉來加以宣洩。因此,許多公民不再冷漠、紛紛走上街頭大聲吶喊,除了納稅、服兵役之外也要捍衛人性尊嚴與爭取權利,參與社會運動是他們共同的選擇。

軍隊、警察、監獄和司法系統這些國家機器被統治者所掌握,統治者還可以透過教育體制、扭曲課綱、主導教科書與壟斷媒體,來對社會大眾進行洗腦,使其完全失去反省與抵抗能力。手無寸鐵的公民只剩下《憲法》所保障的集會、結社、言論自由這些武器可以運用。公民們不會閒閒沒事等著每天去抗爭,換句話說,是政府一再倒行逆施、違反程序正義、濫權無能才逼著公民走上街頭。示威遊行、參加社會運動,當然要守法,但若有人為了服膺道德準則,宣稱「惡法非法」,寧願以「違法」行動來喚醒輿論與更多人的良知,企圖改變不公義的體制,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只要該行動不傷害其他社會成員,行動者也願意付出代價,這是個人的自由選擇,社會應予尊重。

任何一個舉動,在民主社會裡必有贊成與反對兩種聲音。318學運標誌著台灣新公民運動、新政治的典範意義,當然也會招致抨擊其違法亂紀的言論。「台灣媽媽聯盟」對於社會運動與抗爭,有不同的理解和想像,我們不必生氣也無須加諸政治標籤。公民談論政治、表達自己對於公共事務的意見,其中就蘊含價值判斷,事實上,任何的價值判斷與行動抉擇,都是政治的。政治並不可怕,當公民放棄理解政治、對政治冷漠,然後被一群糟糕的人統治,這才是民主的悲劇。

民主社會的可貴,就在於促成對話的可能,透過對話讓意見相左的雙方有互相理解的餘地。民主,更不是只玩一次、非得爭個你死我活的「零合賽局」。不同的意見透過媒體披露,可以讓閱聽大眾看到雙方觀點的差異,並檢視自己所相信的觀點或價值是否合理?然後願意修正原初立場。這種政治社會化的歷程對於建構一個民主社會而言,非常重要。

台灣已不再是一言堂,我們不擔心爭議,爭議的出現,恰巧可以引起公民們的思考與辯論,唯有辯論與反思,才能豐富我們對於「公民」內涵的理解與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