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inmediahk
文/宋竑廣
在許多人的學校生活經驗裡,對於戀愛與性,師長往往扮演著封殺、打壓的角色,然而,或許是工作上要面對最多的初嘗禁果,在最近一次的支持性工作連署中,有相當比例的連署人為老師,其中不分學級,不分公私立或補教,從性別團體發起人到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第一名,個個都是觀念開放、正視問題的好老師。
部份老師之所謂能夠正視性的議題,與其說是開放,不如說是務實。舉例來說,即便是牽涉未成年人性愛的刑法227條,也有國中輔導老師李雲投書指出:「強暴自有強制性交罪等可管理。…227僅能用來嚇阻『乖學生』,甚至連嚇阻都做半套。」
影片:春光疊影─妓女聯合國紀錄片影展預告片(2007),數名身障人士(1:07開始)表達他們幾乎與性絕緣的日常生活,「你知道的,我(身體)不能用手。」
而對於想細膩處理青少年情慾的老師來說,僵化的法律往往還幫了倒忙。人民民主陣線成員、高中輔導老師陳惠雯受訪表示:「現行法規原本設計的用意,是要處理所謂的『狼師』,所以把通報定得非常嚴格,結果反而讓即使是合意的性行為,也會被通報成疑似性侵害,這對孩子來說,是很大的標籤。」
只是紙上談兵無法解決問題,還得倡議行動。「性別公民陣線」發起人劉老師,連署呼籲候選人支持性工作除罪,他說:「標榜性別友善的候選人,支持性工作乃理所當然。」曾狀告前台北市長郝龍斌違法、政黨票不分區第一名候選人蕭曉玲老師,在聽聞有流鶯被課以重刑、身障人士缺乏情慾空間後,二話不說連署支持,她覺得個人情慾,基本上無需他人置喙。在國外,補助身障人士性消費,被認為是一種人權。
從工作權的角度,性工作全面除罪有其正當性,包括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在內,有多名工運組織幹部參與連署。對於教師來說,面對學生情慾,若法律能夠給予老師多種對應的空間,不啻是勞動環境的提升,而性工作,不過是其中相對沒有爭議的項目而已,作為最古老的行業之一,封殺打壓從未讓問題消失,反而讓更多人左右為難甚至陷入窘境。
註:最近一次大選,支持娼嫖兩不罰的政治人物包括,人民民主陣線全體成員(聯合參選人),自由台灣黨不分區第一名蕭曉玲與第三名周芷萱,綠黨社民黨聯盟區域候選人楊智達、賈伯楷、曾柏瑜、王寶萱、(暨中執委)呂東杰。
【保護性工作者人權的政策Q&A】 文/國際特赦組織
http://www.amnesty.tw/news/1932
【共同要求候選人對性工作政策表態】連署頁面
http://tinyurl.com/p9elt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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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7條在吵甚麼?(下):保護兒少好棒棒?律師、老師有話說⋯⋯